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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城:包村法官勇当法律“服务员”

2013-09-06 19:01: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政法网 

  山西阳城法院按照山西省高院“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当地县政法委系统组织的“下基层、访民情、保稳定、促发展”大走访活动。

  该院74名在编干警按照县政法委统一安排,认真落实“一村一干警”、“一月两走访”包村走访基本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法律服务优势,服务该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并着力在诉前化解各类民生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助推农村“无诉”村镇建设。

  通过法律服务和解决在“大走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法官实际发挥了法律“服务员”和纠纷“消防员”的作用。该院以自身司法为民的新成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大局。

  日前,在当地政法系统组织的新闻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中,该院介绍了法官沉下身、静下心,深入基层一线包村解纠纷及司法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成功经验。

  一、 司法服务大局,重点工程“不缺位”。

  近年来,阳城县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县为奋斗目标,紧紧抓住首批全省“扩权强县”试点县、综改试验区和纳入中原经济区的重大机遇,制定了“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经济发展思路,积极构建以“大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纽带、新农村为依托”战略布局,坚持以“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三大发展战略为统领,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快项目立县步伐,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城乡一体、稳中求进的良好局面。

  该县人民法院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早在2012年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落地年中,就专门制定下发了法院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今年3月份,按照县政法委安排部署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访民情、保稳定、促发展”大走访活动要求,阳城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开展包村走访,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快速推进。

  大宁煤矿铁路延长线工程,是当地县政府加快煤炭生产建设,促进煤炭销售的一项重点工程。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征用大宁村部分村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可由于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全面,出现了部分村民反应不积极、阻力较大的现象。为此,该院包村干警常务副院长曹国华得知情况后,多次深入该村协助村两委开展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流转中出现的各种补偿问题,转好地解决了群众存在的思想顾虑,使工程用地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只是阳城法院司法服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其中一例,根据该院服务和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除包村法官对所包村承担综治责任外,各业务庭局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所需的全方位法律服务,保障哪里重点建设工程有法律服务需求,哪里就有辖区法院法官进行法律服务。

  二、 司法关注民生,化解纠纷“不推诿”。

  阳城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思路清、办法实、动手早,并率先在山西政法网作了报道,这与该院一贯坚持“民生问题无小事”的司法理念是分不开的。

  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该院不仅在群众诉讼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司法为民、便民工作,而且紧紧结合今年当地县政法系统开展的大走访活动,主动延伸能动司法工作触角,每名包村法官与所包农村村支两委干部,建立了紧密的综治工作沟通联系及意见反馈有效渠道,一旦村里发生民事纠纷两委解决困难,最先想到的就是寻求包村法官的鼎力相助。

  阳城法院绩效考核办主任孔祥军在大走访活动中所包村为润城镇贝坡村。2013年5月15日,因该村一村民突然病死在家中,死者家人以死者属五保户为由要求村委负责下葬。村委则认为,死者不满60周岁,不属五保户范围。死者大家族二十多人在村里闹事,要求村委给予帮助解决下葬事宜。

  孔主任应村委邀请当即就到了现场,经细致了解情况后,他耐心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的人伦常情、风俗习惯等实际,细致地给双方人员做思想工作,最终贝坡村委同意拿出1500元,并与变卖死者手扶车所得700元款项一起交给死者弟弟,由其弟负责组织家族人帮忙,将死者立即下葬。最终使一起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不久,该院案监办资深法官延秋林,接到所包凤城镇下李丘村书记打来的救助电话。原因是因近来雨水较多,该村一户人家住房地基被水冲毁了一角,在维修地基时圈了对方不到2平米的一小块地,被占地的一方一怒之下把对方房前的台阶地面砸了十几平方米。接到电话秋林法官招之即至,在该村村委配合下,很快便了解了纠纷的原委。

  事情弄清后,秋林法官先单独与双方分别谈心,了解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及想法,肯定其合理主张,严肃指出双方的过错。并与村委干部沟通,提出一个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在他和村委干部全力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起可能引起民事甚至刑事案件的邻里纠纷,最后得到现场解决。

  这是阳城法院法官在该县政法干警“下基层、访民情、保稳定、促发展”活动中,勇于担当,出实招、办实事,有效化解群众诉前纠纷,减少群众矛盾的普通例子。该院法官“大走访”实实在在、不走过场的做法,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 司法裁判加速,简易案件“不怠慢”。

  面对民事案件逐年增加的趋势,面对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阳城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努力加快办案总体进度。对于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各业务庭普遍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努力减轻群众诉累,节约有限的审判资源,进一步提高了司法为民工作质效。

  该院一业务庭曾受理了一桩原告白某某诉被告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向原告借款28万元,期限6个月,约定了期限内利息及逾期支付不同的利息,被告并将自己一辆丰田越野车交付原告作质押,但双方并未签订质押合同,只是在欠据中写到“钱还完开车,晋EE××××”。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当原告开着案涉丰田车到本县交警队审验时,被告将车开走,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法官除确认上述事实外,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原告诉状中所称此车辆车牌号与被告出具欠据不符,原告主要是希望以案涉车辆折抵被告的借款,被告则认为质押无效。后法官经原告代理律师给原告做工作,原告同意不追究被告将车开走一事,只是让原告归还借款。细心的法官在调解发现,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另带着一个朋友,此朋友与被告关系也非常不错,于是借助双方的这个朋友帮助从中调解,原被告终于在私下里达成一致意见,一桩案件最终得以调解快速息诉。

  阳城法院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快速化解事实清楚的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做法,因其效率高、效果好、便于执行,又能节约诉讼资源、减轻群众诉累,深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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