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各类各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净化校园消防安全环境,从8月30日至11月30日,青海省教工委、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善消防体制,消除火灾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青海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社会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八部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将此次行动列入全年综治、教育重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
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地召开动员会,成立组织,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办、、全体人员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调研摸底,对影响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登记入册,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互查互促工作。在此基础上,八部门形成合力,重拳出击,以检查组明察暗访、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全省各类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和各高等院校的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疏散演练和消防培训;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等环节进行督导落实。对安全隐患多、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挂账整治,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11月,八部门将对全省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验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总结经验,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在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落实到实处,把每个环节抓细、抓实。
为推动各中小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地消防部门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火场逃生技能等“消防体验一课”,并督促各学校建立“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支校园巡查队伍、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的“四个一”制度,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蒋连生 闫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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