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各级公安监管部门按照公安部 《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方案》和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精心组织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着力加强人权保障、规范执法、教育感化、安全管理“四个窗口”建设。
江苏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开展了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全省看守所依法将去年底以前判决生效的余刑3个月以上的罪犯交付执行。同时坚持平等保障诉权、会见权,完善落实有关律师会见的管理制度,对辩护律师、翻译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的文书、证件和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全面落实监所提讯、提审、会见预约服务和视频会见服务。并开展违规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省看守所共排查整改问题842个。
江苏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在全省监管场所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3项制度,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服务诉讼、服务群众的水平。同时,组织8批次270名监管民警参加业务培训,开办培训班84期,参训民警达2500余人次。为提升公安监管部门良好形象,邀请1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各监所视察检查,主动安排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到公安监所参观,并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
江苏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在拘留所部署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全省拘留所全部设立矛盾化解工作室,并有45个设立心理咨询室,今年上半年,全省拘留所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880起,成功化解社会矛盾1159起。同时在收容教育所部署开展被监管人员文化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主动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注重引进社会教育资源开辟被收教学员自食其力的就业渠道。全省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先后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班216次,接受教育培训的被监管人员达1.3万余人次。在全省8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350余次,受教育人员达10万余人次。同时加强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和违法犯罪信息研判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省监所通过教育感化深挖犯罪,破获刑事案件125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23名,发现在逃人员291人。
江苏各级公安监管部门通过对在押人员动态、监所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有针对性采取防范管控措施,严防被监管人员脱管失控。同时开展全省监所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图像实时调用、信息关联整合、远程监督指挥、数据分析研判等功能,并建立了值班巡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他们还切实加强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管理,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和季节性防病防疫等工作,落实疾病预防、发现和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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