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小平台 服务大平安
——江苏省拘留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实践综述
今年4月17日,公安部监管局专门下发通报,要求全国各地公安监管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江苏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江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有哪些具体内容?本篇综述将予以介绍。
让我们先引入一则近期案例:
今年7月31日,顾某等一家6人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行政拘留,送至大丰市拘留所执行。案件的起因是,7月27日,个体业主李某在给顾某家安装空调时,因接线板漏电,导致顾某丈夫徐某不幸触电身亡。后顾某家人及亲属10余人到李某门市聚集、吵闹,要求赔偿100万元。7月31日,双方到大丰市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处理,但未能达成协议,顾某等迁怒于矛盾调解中心,在调解中心门口马路上非法拦截过往车辆,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入所后,顾某等6人情绪极不稳定,拘留所随即启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对其逐一开展耐心教育疏导。经工作,顾某之子徐某等5人情绪逐渐恢复正常,认识错误、服从管理,唯有顾某仍拒绝进餐,并表示:“出所后仍要到矛盾调解中心讨说法。”所领导和管教民警每日找她谈话交流,既对其丧夫之痛表示同情,对其合理诉求表示支持,又引导她善待自己,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开展说理执法,剖析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并进行说理式批评指正。还针对其身患多种慢性疾病的情况,安排医生检查问诊、开方服药。在拘留所民警教育疏导和关心下,顾某终于恢复就餐,并主动表示:“汲取教训,依法办事。出所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律师与对方协商处理问题,不会再去闹事了。”这是江苏省拘留所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2年4月,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针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中涉及社会矛盾类问题大量增多的状况,着眼于服务社会平安稳定大局,率先部署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建立起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省拘留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44起,成功化解2420起,调处成功率达70%,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创新管理理念
——把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2012年初,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以学习贯彻《拘留所条例》为契机,在对进一步深化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后认为,随着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增多,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中因矛盾纠纷激化而违反法律的被拘留人员越来越多,做好此类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既是有效保障拘留所安全文明的需要,更是公安监管部门立足本职服务平安稳定大局的客观要求。为此,经厅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以此推动拘留所工作的创新发展。
省公安厅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长助理、公安厅长王立科要求全省监管部门切实转变理念,大胆探索创新,努力把拘留所打造成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4月中旬,省公安厅召开全省拘留所工作座谈会,就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下发《关于在全省拘留所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通知》,对矛盾化解室的设置、矛盾化解工作流程等提出统一要求。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强力推动矛盾化解工作。省公安厅分管厅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深入各地调研指导。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坚持每月通报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其作为拘留所等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据介绍,目前全省66家拘留所按照省公安厅统一要求,全部设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配备了必需的硬件设施。各地拘留所都将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民警安排到矛盾化解工作岗位,形成了良好的保障机制。
与此同时,各地对矛盾化解的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总结出“排、评、调、访”四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即对入所人员普遍开展排查矛盾、分类评估、调解疏导和出所回访,实现了矛盾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建立了矛盾纠纷分色评估机制,明确红色的重大疑难对象由支队领导负责化解,黄色的矛盾较深对象由拘留所长负责化解,绿色的矛盾一般对象由管教民警负责化解,提高了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苏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拘留所里的和事佬——市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荣获该市“公安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暨第二届创意成果展示大奖赛”二等奖。
工作中,各地针对部分被拘留人员入所时情绪剧烈波动、不服从监管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坚持把矛盾化解和防止被拘留人情绪波动出现安全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措施,使安全管理与矛盾化解相互促进,做到矛盾化解得了、安全管理得好。2012年以来,全省拘留所及时处置被拘留人员企图自杀、绝食、闹监等事件80余起,确保了拘留所持续安全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拘留所民警矛盾化解工作能力水平,各级监管部门都建立了培训交流机制。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先后4次召开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并组织全省各地24名拘留所民警,分批到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工作随岗培训点——陆立才工作室学习培训,提升了监管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水平。全省共举办拘留所长培训班4期,开办矛盾纠纷化解和心理疏导方面的讲座247场,98名民警拿到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智力和人才保障。常州、镇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将矛盾化解成功案例汇编成册,发给全体民警学习借鉴。
探索科学方法
——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能
工作中,各地拘留所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实践,提炼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
说理教化法。今年7月20日,曹某以要补偿为由,阻碍村委会排涝工程,并砸坏村支书的汽车,被行政拘留15日。入所后,曹某怒气未消,扬言出所后将继续阻碍施工,并到书记家闹事。拘留所民警立即找曹某谈话,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案件,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告诫曹某要自觉控制情绪,做理性守法的公民。经过教育疏导,曹某认识了错误,并表示以后再也不鲁莽行事。拘留所民警了解到曹某和老伴都有残疾,生活非常困难,又找村支书做工作,免除了曹某的赔偿费用。曹某十分感激,保证今后一定全力支持村里工作。
真情感化法。南京市拘留所被拘留人叶某因对司法拘留裁定不满,入所后以绝食、撞墙等方式对抗管教,并扬言出所后逐级上访。所领导每日找其谈心,并针对其体弱多病的情况,请专家来所会诊,安排鸡蛋、牛奶等营养加餐,使其思想受到触动,主动认错道歉,表示出所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再无理取闹。
帮扶转化法。因拒不履行债务而被司法拘留的冯某,入所后心事重重、情绪低落,常州市拘留所领导主动与其谈心,了解到其有一对年幼的双胞胎儿子,其中一个生病住院导致无法偿还债款。所领导立即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同情谅解,答应减免一定债务,同时安排家属来所会见。怀抱着孩子的冯某,在母亲和哥哥的劝导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场表示服从判决,并通过亲戚朋友帮忙偿还了债务,被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心结消化法。因吸毒被拘留人黄某,入所后一直对父亲告发自己心怀怨恨,多次流露出所后找父亲算账的念头。扬中市拘留所管教民警通过谈话教育得知其姐姐和其感情较深,即通过她做工作,带父母及黄某妻子来所会见并送钱送物,使其在亲情面前找回了关爱,父子俩在拘留所里抱头痛哭,一桩家庭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在此基础上,各地还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搭建所内调解、部门互助、亲友参与、社会协作“四大平台”,主动邀请办案单位、被拘留人员亲友及相关单位参与调解,实现最佳化解效果。泰州市拘留所在对被拘留人刘某开展矛盾化解过程中,不仅联系当地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对话,而且将被拘人员所在村镇领导、德高望重的村民请到所里旁听调解,在街坊乡亲的劝说下,刘一改过去胡搅蛮缠的不合作态度,主动将拆迁补偿额降到了合理水平,使双方达成协议,圆满化解了矛盾。(特约记者 潘建良 记者 李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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