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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如何依法管理

2013-09-05 10:06: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是一项惠民制度,但只有严格执行,才能让该制度真正“有雷有雨”,把住社会的“安全阀”。

    据报道,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9月2日发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家将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并规定今后精神分裂症等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实行发病报告制度。该办法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一套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报告信息管理制度体系,致使相当一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流浪或监护人在家看管等形式“散落民间”,成为游离在制度管理视线之外的边缘群体。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对行为后果没有认识,易实施犯罪。据有关精神病司法鉴定显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暴力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在实践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有媒体报道,今年5月29日,人流密集的广州地铁一号线发生一起预谋纵火案,引发全城关注。9月2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通报称,该案实施者吉某经鉴定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在案件中无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依法作出对被告人吉某实施强制医疗的决定。

    虽然这次预谋纵火案有惊无险,但是足以给大家以警醒,必须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正是出于这一考量。就如卫计委对该《办法》解读的那样,一方面对这部分患者实施发病报告,对优先提供救治服务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发病报告,有助于卫生、民政、残联及社区治安管理等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对患者进行救治、帮扶和管理,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患者对他人及社会的危害,保护公共安全。

    毋庸讳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是一项惠民制度,各方对此制度寄予厚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执行,再美的制度,也毫无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不执行,制度允诺,也不过是制度白条,透支政府公信,不利于公共安全。因此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对拖报、漏报、不报的,要依规惩处,决不姑息,该通报的通报,该责令限期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制度真正“有雷有雨”,才能牢牢把住社会的“安全阀”。

    (作者 乔子轩 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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