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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何时方能揭开神秘面纱

2013-09-05 08:03: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多名律师近日向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却未能算清这笔“糊涂账”。

    社会抚养费为何如此“神秘”?新华社记者在多地展开调查。

    今年7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致信31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吴有水只收到了17个省份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165亿元。

    就19家省级计生部门、12家省级财政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吴有水已致函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

    9月1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11周年之际,14位女律师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来龙去脉的行列。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告诉记者,那14个未回复或不公开的省份肯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因此她们14名律师联名致信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一项有法可依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何收上来多少竟会“没数儿”?吴有水认为,首先是因为征收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很大。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和违规生育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吴有水说,现实中,两个收入数据是以县为单位统计的。各省级政府往往只公布一个基本的征收倍数。这个倍数各地不统一,有的收3倍,有的收9倍;有的规定一个区间,比如3到7倍……

    “对计生部门而言,有两个互相‘打架’的任务指标:一是人口控制指标,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吴有水说,“一些地方为了多收钱而鼓励超生,村干部可以拿提成;一些地方不按标准征收,搞‘降价促销’;一些地方收了钱还不给收据。”

    一些地方将社会抚养费收缴情况与财政拨款挂钩。吴有水说,现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的90%以上甚至全部返还给县级,用于县乡两级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奖金等等。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认为,社会抚养费初衷是为了补偿社会公共资源的不足、控制人口数量。实际上,在某些地区成了多生、超生的一条渠道,有钱就可以多生,多生政府就可以多收钱。

    “这一政策是为了攫取私利,还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如此巨额的资金,去向何处?有无黑洞?”马广海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信息公开,以透明换取社会信任。(吕诺)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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