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地法院以“加强对民调组织业务指导,提升民调组织化解纠纷能力”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廊坊经验”,全省县(市)、区全面建立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平台,将司法的专业化与人民调解的大众化有机结合,指导民调工作形成了既全面推开,又独具创新、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
在实践中,全省各级法院注重发挥地方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优势,努力创建县、乡、村三级联动联调机制。全省县(市)、区以乡镇综合调控为依托,以基层法庭为纽带,全面建立村有调解员、乡(镇)有联络员、县有人民陪审员的三级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使矛盾早发现、早处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
全面搭建“三位一体”大调解平台。自2006年起,全省县、乡两级开始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多元主体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行唐模式”的示范效应下,目前全省基本建成了以县级党委为主导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平台,实现了诉与非诉调解机制的有机衔接。
实行“两员互聘”制度。“两员互聘”即由基层法庭聘请民调人员为特邀诉讼调解员,同时民调组织也聘请基层法官为调解指导员。针对案情复杂、有信访隐患的矛盾纠纷,基层调解组织主动邀请法官进行指导、释法明理;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也主动把民调人员“请进来”,充分发挥他们扎根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亲和力强的优势参与调解,合力化解矛盾。
积极推行法官包村和联系点制度。基层法庭在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至3个村作为联系点,明确包村法官,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并对民调组织进行随时随地的指导。
近年来,全省多次组织“法官走基层,创建平安村”活动和“人民调解规范化创建活动”,协助乡村将一批基础好、作风正、能力强、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高的中青年骨干充实到民调队伍中,实现了民调组织由过去凭威信调解、靠经验调解到人性化调解、依法调解、专业化调解的转变。
到目前,河北省法院已经创立和推广了以“司法服务中心”为主导的廊坊模式,以建立“人民调解室”为主导的沧州模式,以建立“三位一体”大调解平台为主导的行唐模式,以“法官包村、三级联调”为主导的迁安模式,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衔接的良性循环。2011年以来,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68000余次、1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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