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观念是每一名公职人员世界观的核心内容,是检察干警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方向的集中体现。群众观念所反映的是政治原则问题,脱离了这一原则,就会犯根本性的错误,就会动摇执法的根基。为此,要努力增强和培养广大干警的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筑牢思想根基,切实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办扎实。
加强宗旨教育,筑牢干警群众观念根基。工作中,要努力培养干警执法为民理念,引导干警坚持一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合格与否的标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面对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要教育广大干警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不断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和工作作风,使检察职业道德入心入脑。要爱民,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事,把服务群众视为应尽责任;要利民,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群众感到公平,让结果体现正义。
加强理念培养,塑造干警执法为民优良品德。实践过程中,人民群众能够与检察机关打交道的原因主要存在两种情形,要么因案件接受讯问(询问),要么来访求助。因此,这种关系的产生之初,群众就处于被保护的地位,保护群众利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用什么样的心情和态度对待群众,其结果会截然不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是一名司法者高素质的体现,是衡量检察官的重要标尺,要达到外在与内心同等优秀的目标,需要我们不断地修炼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标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克服两种思想倾向,准确把握群众观念内核。在实践中,做好群众工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困难来自方方面面,总会遇到一些有偏见的群众,对检察工作不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理性、平和地引导群众如何看待问题,就要用关心的态度和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让群众心平气和下来,避开正面冲突,冷静处理问题。工作中,要克服两种思想倾向:一是克服讨好群众的思想倾向。做好检察工作,让人民满意,与群众交朋友,不是讨好群众,要从内心想着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培养起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到让群众满意的程度。二是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倾向。做好群众工作不只有办案一种途径,还要考虑法律宣传、未成年人教育等多种形式,要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
(武建新 作者系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