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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过渡性安置就业平台聚力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3-09-03 08:57: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不一押到底,也不一放了之

江西乐平:过渡性安置就业平台聚力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在江西省乐平市塔前镇中心敬老院里,16岁的王阳(化名)坐在板凳上,和院里的爷爷奶奶们聊天,心情十分放松。可就在1个多月前,他还被羁押在看守所,没有家人看望,对前途也感觉一片茫然。

王阳7岁时父母离异,后随母亲改嫁。2011年母亲因癌症去世。继父家中也生活困难,王阳便去外地打工,贴补家用。今年5月,他回乐平后和两名同学进网吧打游戏把钱花光,三人便在网吧先后偷了5部手机,价值计5200余元。

乐平市检察院受理王阳一案后,经审查发现王阳系初犯,归案后对自己的罪行有明显悔过态度。可由于王阳继父在浙江舟山出海打鱼,经济条件和管教条件都不理想,王阳无处可去,如果对王阳变更羁押措施,可能难以保障后续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乐平市检察院决定启动过渡性安置就业帮教机制。经该院协调,市民政局为王阳在塔前镇中心敬老院找到一份扶助岗位。随后该院以无逮捕必要为由,对王阳作出不批捕决定。侦监科办案人员把王阳送到敬老院,交给敬老院的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负责对王阳的监管帮教工作。

“对于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又缺乏监管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应该如何去保护和挽救,让他们尽早重归社会?如果一押到底,他们可能会破罐子破摔,给社会带来隐患;如果一放了之,他们缺乏谋生的条件和环境,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几率非常高。”乐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计新明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建立过渡性安置就业帮教机制的初衷。

今年年初,乐平市检察院主动与民政、团委、学校和工业园区等单位联系协商,决定共同建立过渡性安置就业平台,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且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作出不捕决定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住所和就业岗位,指定一名有责任心、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向该部门或单位汇报思想和生活状况,检察机关开展不定期走访考察,听取帮教单位人员意见,建立“回访档案”,作为公诉阶段处理或建议法庭酌情从轻量刑的依据。

今年以来,该院共为5名涉罪未成年人启动过渡性安置就业机制,并通过回访档案,及时了解巩固帮教效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搭建了一个洁净温暖的平台。

(记者 欧阳晶/通讯员 方靓 赵丽)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