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罗殿龙在8月29日召开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发表题为《深化司法交流合作 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主旨演讲。表示,广西各级法院将继续深化与东盟各国的司法合作交流,积极作为,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罗殿龙指出,自2008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广西高院连续三年举办高规格的司法交流合作国际研讨会,搭建了中国—东盟自由贸区司法交流协作的平台。适逢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十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十周年,这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有力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界的相互了解,充分展示中国特别是广西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共同瞻望加强协作交流,促进和平繁荣与发展的美好愿景。
罗殿龙在演讲中指出,公正、高效的司法是一个地区良好法治环境的软件指标。中国及东盟各国虽然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法律渊源和司法体系各异,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人民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则是各国司法机关共同的责任和目标。广西各级法院将继续加强各国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自贸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探讨司法在保障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作为,从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惩治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优化投资贸易政务环境;加强司法调研与实务研究,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司法能力等五方面,继续努力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