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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审判如钟表般精确行走

2013-09-02 09:41: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长春法院法官在首届“法官沙龙”上畅谈审判管理一体化改革。资料图片

    2013年伊始,吉林省长春市两级法院开始推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改革,在两级法院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评价标准、统一问责程序、统一结果运用,完善对整个司法流程的监管,精细对所有司法行为和节点的规范。

    “审判过程如同一架精密钟表行走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阻塞和失误对整体的冲击都是毁灭性的,‘审判管理一体化’促使司法程序合法、司法行为文明、司法结果公平、司法效果彰显正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如此解读。

    完备规范:

    司法行为监管全覆盖

    7月31日9时,丁律师代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悉数到庭,但法官因为院内有紧急事务,让书记员通知他们将会晚到半个小时。9时26分,审判人员着装整齐地进入法庭,承办法官说明了原因,并表示了歉意。

    “事情虽小,但体现出法官的变化很大。”丁律师感慨道,“法官向我们致歉,我们感觉受到了很大的尊重,这样的法官也值得我们尊重。”

    长春中院“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将立案、审判、执行以及保全、鉴定、拍卖、信访,包括审判作风、司法礼仪等一切司法行为及司法相关行为全部纳入到监管范畴。该院专门出版的《审判管理制度》一书成为每位法官案头必备的“指南书”,其中,“审判作风”单列一章,对司法礼仪作出细致的规定。

    “一体化”审判管理的一个特点是,将审判业绩、行政管理、调研能力、纪律作风等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全部纳入到绩效考评体系,从过去对部门的考核转变为对法官个人的量化考核,考评结果作为法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这种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使我们端正工作态度,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工作质效。”在长春中院举办的首届法官沙龙上,围绕“审判管理一体化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一主题,一位年轻法官如此评价。

    该机制推行半年以来,长春中院的审判质效运行总体情况良好,结案率同比提高3.05%,上诉率同比下降19.38%。

    细化标准:

    归档卷宗要盖合格证

    法官助理小张年初刚从综合部门调到业务庭工作,案件排期、文书送达、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一切工作对他来说都是崭新的开始。让他第一次“受挫”的是,交到审管办“质检”的一本案卷竟然只得了78分。

    “诉讼材料中代理人参加诉讼但代理手续不全,扣2分;归档信息中立卷人未录入,扣3分……”看着《卷宗检查清单》上密密麻麻罗列的扣分事项和理由,小张不禁赧颜:所幸有审管办法官细致的检查和纠错,不然自己的过失岂不随着案卷“归档”了。

    小张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仔细研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把有关条款都谨记于心。在之后的案卷考评中,小张每次得分都在95分以上。

    实行新的审判管理制度以来,长春中院采用全覆盖的方式对已结案卷逐一检查,审管办安排审判经验丰富、工作细心负责的法官开展常规评查工作。《结案归档卡》上的“质量检查合格章”就是案卷的检验合格证,保证了归档的案卷全部符合要求、制作规范。

    “过去的案卷评查没有具体标准,也没有扣分事项,所以评查工作起不到实质作用。现在我们的标准非常细致,而且评查结果和个人评价相关联,案卷质量较年初相比已经有了明显提高。”审管办赵法官说。

    案件评查是审判管理的核心工作,分为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双向评查。常规评查是对已审结、执结案件卷宗装订质量、诉讼材料整理情况、信息录入质量、是否遵守归档时限进行评查;重点评查是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个案进行评查;专项评查是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某类案件或专项活动进行评查;双向评查则是赋予下级法院话语权,按照评查标准严格追寻发改案件的责任在上级法院还是下级法院。

    创新机制:

    发改案件双向审查

    农安县人民法院的王法官近期有一起二审改判案件被评为一般差错案件,他表示愿意接受评查结果,因为长春中院给了他“说话的地方”。他说:“不是输在级别上,而是输在论理上,我服气。”

    针对广受诟病的两审裁判不一、案件发改随意的问题,长春中院创造性地设立了发改案件指导和双向评查机制,赋予基层法官话语权。对于发改案件,基层法院可以通过自评将意见反馈上来,二审法官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最后由审管办重点案件评查组居中评判。基层法院如果对评查结果不认可,还可以申请召开双向评议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拿王法官办理的这起案件来说,在这起借款合同纠纷中,原、被告双方有多笔资金往来,原告因持有一张借条主张债权,被告则以一张银行转账凭据为证据进行抗辩。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的转账凭据与原告的借条金额不符、借条又没有收回而判决被告败诉。

    二审法官综合考量了二人之间资金往来的对应关系,并注意到上诉人(原审被告)系异地汇款,欠条没有收回也属常情,改判上诉人胜诉。在《案件评查表》中,一、二审法官都写明了判决理由,评查组经过分析论证,认可了二审法官的意见并写清了论证过程。

    2013年上半年,审管办重点评查了163件发回改判案件,其中质量不高的28件,一般差错的32件。每一个问题案件都初步梳理出责任权属和责任大小,提交问责委员会依法依规处断。记者 刘玉华 胡春晓 通讯员 张玉卓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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