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向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七项承诺,加强举报答复等工作。
加强群众举报办理答复工作
全省各级检察院对群众举报线索确定专人及时审查,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分别作出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受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群众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将在30日内联系举报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三个月内将调查进展情况答复举报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省检察院和各省辖市检察院全部开通“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诉求,其中省和南京市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每天9:00-24:00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其他时间进行自动电话录音。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全面整合升级江苏检察网,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执法依据、办案程序、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等;开通江苏检察微博,实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实现与群众网络互动;尽快建立网上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做到能公开的都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坚决惩治和预防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严厉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活动
依法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助配合,统一法律适用,严格执法标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及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
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
规范和加强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依法得到救助。对当事人提出的救助申请,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有关部门核拨救助资金后,7日内将救助金发放给申请人。
坚持从严治检
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检察人员从检行为。对群众反映检察人员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执法办案及其他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在30日内答复控告、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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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务必精、快、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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