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是不是体现司法为民?有没有突出民生检察?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完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的关键阶段,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提出检验活动成效的“三条标准”。
为了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切实克服“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8月28日,省检察院党组公开向社会作出克服“四风”八项承诺。
从省检察院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上公布的“八项承诺”来看,解决执法作风问题被作为重中之重,在“八项承诺”中占了三条:一是以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基础,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二是以自觉接受监督为保障,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承诺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各环节全面向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三是以执法为民为核心,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办理人民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省检察院还从政治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方面做出承诺,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学风会风文风、坚决做到廉洁从检、厉行勤俭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