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教育部通知要求
中小学每学期上四课时消防课
近日,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每学期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
通知要求,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期间,要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答、消防运动会、疏散演练等活动。校园广播、网站、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消防安全常识。(萧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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