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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缉凶群众一次道德奖励

2013-08-29 09:27: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卞广春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案情通报,在8月25日一环路北四段发生一起持刀行凶案件中,15名伤者中的4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危急时刻,很多人奋起追赶歹徒,“拖把哥”、“眼镜老板”……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他们都是英雄。(8月27日《华西都市报》)

新闻再现了群众缉凶的英雄画面,读来感人肺腑。英雄,不是顶天立地的巨人,但一定有惊天动地的精神。

看到男子挥舞尖刀向乘客刺去,人称“拖把哥”的42路公交司机王官忠,坚持在车内指挥疏散。追赶凶手途中,他顺手抓起路边的拖把做武器,歹徒掉头向王官忠挥刀,也没有逼停王官忠不能让歹徒再伤及无辜的念头。成都消防二中队家属小区保安杨柱成,听到“救命”声,一名女子从街中跑进来。杨柱成本能地把女子挡在身后,而凶手的刀朝他胸口刺来。歹徒持刀砍人窜入马鞍街时,修理店眼镜哥操着铁锤追出来。附近居民也不清楚他有没有受伤,提起这件事只说“他好勇敢”。

在突发暴力面前,这些群众缉凶英雄,都面临生命安全的威胁,有的已经负伤,但他们不畏强暴,团结一致,不图回报,共同演绎了一支既惊险刺激、又壮烈无比的协奏曲。

笔者以为,对群众参与的缉凶场面,地方政府与媒体应做一次全面的调查、记录和还原,对参与缉凶的群众,应给予必要的道德奖励,所在单位可以做一些宣传,充分反映和激发群众斗凶的勇气与势力。然而,除了对见义勇为行为有政府奖励制度,对群众缉凶似乎没有奖励方案,对缉凶过程受伤的群众,也缺乏制度救助。此次事件后,政府如能补齐激励群众缉凶的制度短板,当是一种意外收获。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