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关心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受到良好的法律保护,健康、平安地成长,是社会安定的基石。多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以办案为中心,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对走上歧路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工作,用“平安”助推青少年梦想起飞。
去年4月,一起多名在校中学生参与的斗殴案在秦淮区检察院“海青工作室”的调解下,得以和解结案。该案发生在南京市某中学校园,由于两名学生之间的矛盾,双方相约“作了断”时,一方找来多人将另一方两人打伤。鉴于本案的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秦淮区检察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该案移交给“海青工作室”调解。经过办案检察官耐心引导和沟通,在受害者一方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因刑事处罚而可能毁掉加害方的一生,使他们还能走进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未成年人的思想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他们犯了错后,要多考虑他们的将来,不能简单地以刑事处罚来让他们为过错担责,这样可能会毁了他们的一生。”南京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余红说。
据介绍,南京市检察机关一直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了一整套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先后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民政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南京市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多个未成年人保护文件。同时,为对接新刑诉法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社会管护等“八项未检办案工作机制”,每项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都体现出检察机关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
2012年9月,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后,确立了以“一个中心、双向延伸”为重点(即以未检案件的办理为中心,做到预防在前、案后帮教)的未检工作理念。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走上歧路,也为了让他们远离伤害,我们在强化办案的同时,组织建立了青少年道德法制宣讲团、志愿者两支专门化、专业化的队伍。”余红说,宣讲团的成员从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挑选年轻干警参加,自成立以来,已深入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了50余场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近6万人。志愿者们利用业余时间,针对小学、中学、大学不同年龄层次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将真实案例改编成“金色童年”“扬帆少年”“青春飞扬”三组情景剧。其中“金色童年”教导小学生如何防御侵害,保护自身安全;“扬帆少年”引导中学生如何抵制不良诱惑,坚持学业为重;“青春飞扬”劝导大学生克制青春期冲动,正确分辨友谊和兄弟义气。“三组情景剧传达的主题就是‘平安’,只有平安才能让青少年放飞梦想,放眼未来。”
目前,南京市检察院未检工作“一个中心、双向延伸”的工作理念已经“全面开花”。两级院创建了“大学生犯罪预防与控制中心”“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少年法学院”“关爱留守儿童检察基地”等28个不同形式的青少年预防、帮教基地。去年以来,对166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了帮教,对94个网吧进行监督,并印发6000余本《青少年犯罪启示录》赠阅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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