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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2013-08-28 10:04: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院长靳高风:

应建立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近日,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本报记者就公安机关如何提高处置极端暴力犯罪的能力等话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院长靳高风。

记者:请您简要分析一下当前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多发的原因。

靳高风:从当前社会形势看,社会矛盾交织,经济社会各领域矛盾相互影响,社会转型带来的民事纠纷如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家庭纠纷复杂多样;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现象的存在导致一部分人心理失衡,不满情绪滋长;还有社会管理滞后、法治权威不足、舆论引导不够等原因。

记者:当前严重暴力犯罪出现了哪些新特点,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靳高风:近两年,因婚恋纠纷、家庭矛盾、经济纠纷、邻里关系等引起的熟人间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有增多趋势,农村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多种因素叠加诱发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多发。

记者:对待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突出治安问题,公安机关应如何提高发现、研判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

靳高风:第一,公安机关应当加大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提高严重犯罪的控制能力,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第二,应加强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现场处置水平,阻止犯罪的发生或犯罪后果的扩大。第三,应充分发挥信息情报主导警务系统的功能,提高犯罪预测和犯罪预防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在当前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公安机关如何提高对严重暴力犯罪的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如何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提高综合治理、打击防范的能力?

靳高风:提高快速反应机制和现场处置能力应当从下列方面着手:首先,合理部署警力,街面巡逻、治安网点、机动警力等有机地形成网格化防控格局,以便在暴力案件发生后最快做出反应。其次,各警种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进行现场控制和有效处置。再次,应建立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并做好日常的演练和模拟训练工作。最后,建立严重暴力犯罪等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宣传制度,制定 “突发案件报道准则”和媒体报道突发案件的行业指引,规范媒体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报道。(记者 丘勋锐)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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