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会,传达学习近期相关会议精神,总结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重庆市政法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精神及重庆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重庆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祖新总结了该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工作,认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学习教育扎实,征求意见广泛,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井然有序、扎实有效。为确保进一步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卢祖新院长提出“七项注意”:注意把自己摆进去。要提高“两个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党员干警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级领导、支部书记要加强各自工作范围内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指导,确保每个党员都真心参与,做好对照检查,受到教育;注意意见的汇总梳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梳理意见,并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以便深刻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注意查找问题的针对性。要客观真实评价自我,不拔高、上纲上线,不拉低、避重就轻,要立足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务实地查找有针对性、可整改性的问题;注意学习记录的整理。按照中央要求,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各支部要安排好学习任务,做好学习记录;注意防止“两张皮”。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工作,要做好活动与工作相结合,结合得好,活动就是工作,工作就是活动;注意做好后期工作准备。要做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前思考、早做准备、早安排;注意信息宣传工作。要收集整理提炼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大力弘扬,发挥好榜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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