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正能量
——福建法院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纪实
图为漳平法院法官到乡村进行法制宣传,指导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姚润泽 摄
图为莆田法院法官送法进校园。姚润泽 摄
45万,49万,56万,收案总数不断刷新。办案重压下,审判质量不降反升,综合评估指数连续四年居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国率先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和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率先实施司法品牌战略与亮点工程建设……创下多项“最优”的背后是福建法院“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福建法院始终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党组织作为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来抓,全省法院机关党组织全面推行“1263”党建工作机制(即实现机关党建走前头“一个目标”;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抓好一岗双责、促进履职、思想作风、党内监督、文明和谐、基层组织“六个重点”;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福建省直机关工委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工委书记叶双瑜专门作出批示给予肯定,要求省直各单位予以借鉴。
以主题教育培育竞争力
每到晚上七点半,走进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大院内,五层办公室里灯火明亮。近观发现,里面数名年轻干警正在埋头学习。这是该院党员干警自发组成的自习时间。书记员小洪告诉记者:“利用晚上的业余时间,更能沉下心来学习。年轻干警在党的理论知识方面是个‘短板’。学好了,对于今后在审判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很有帮助和启迪。”
为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漳平法院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开卷有益读书活动”倡议,倡导每名党员干警每天读书1小时,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精读两本书,以精心读书促进党性修养……
持续推动学习型法官、学习型法院建设是福建高院抓党建工作的鲜明特色。今年初,在福建高院举行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上,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语重心长地说:“强化学习自信,是坚定政治方向的需要,是坚守精神追求的需要,是坚持人生奋发的需要。唯有通过学习方能出好思想、正能量。”全省法院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司法公信建设活动,创办“道德讲堂”、“读书会”、“法官讲堂”等,建立自学督学评学考学机制,不断增强全体干警自觉学习、自主学习的内生动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读什么书、走什么路、做什么人、干什么事”,引导干警深入学习、勤于思考、奋力实践,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月”活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主题轮训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全省法院共有89名院长、687名院领导干部和100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受培训。
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福建高院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化“好绩效、好作风、好形象”等作风纪律建设,推进治庸、治懒、治散、治腐工作;聘请21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人民法院监督员,建立每月思想作风分析会议制度,及时督促解决队伍中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以高效审判彰显公信力
进入七月,持续不断的高温炙烤大地。
在晋江市法院,法官迎着高温酷暑,热火朝天地办案。截至7月,全院法官人均收案已破100件。“案件就像滚雪球似的,不加班加点,就越积越多。”
面对案件“井喷式增长”,晋江法院的办案法官始终坚持“五加二”“白加黑”,挑灯夜战。这其中,党员法官攻坚克难,显身手,创佳绩,切实发挥了“领头雁”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关键时刻看党员。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1263”党建工作机制的两大任务。“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服务中心就是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两翼齐飞’。”
一切围绕审判、一切为了审判。福建高院紧紧抓住审判中心工作,将党建工作始终贯穿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全省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为重点,以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三项司法”为主体,广泛开展以亮岗履职、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内容的争当优胜“党员先锋岗”竞赛活动,引导法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责任感、坐不住的危机感,全身心地投入清案结案的攻坚战中。从细微处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平常的工作中,到处可见党员法官默默奉献的身影。
在福建高院刑三庭,每个月干警的工作业绩被上墙“晾晒”。每个人干了什么?干了多少?被逐一量化并公示。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对党小组、党员法官和书记员进行分类考评,对每月在量化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党小组和党员授予流动红旗。对违反工作制度的党员,给予绩效考评扣分。以此实现奖优罚劣,在各党小组、各党员干警间形成良性竞争。
借助“1263”党建工作机制,福建法院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每名个体的办案积极性,推动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共同提升,有力助推了司法公信建设。2012年,福建法院审判质量评估综合指数为86.06,同比提高4.25;在可同比的27项指标中,21项呈增益效果。
以基层组织建设凝聚战斗力
“九山半水半分田”。这是福建省永安市西洋镇的地貌特征。
山高坡陡、林深路隘。在这个远离城市的偏僻山区,活跃着一支女子巡回法庭。自2007年10月组建以来,女子法庭在女庭长陈华琼的带领下,充分发扬女法官“公心、细心、耐心、爱心”的“四心”精神,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共审结各类案件1542件,调解撤诉率达89%,且无一改判抗诉、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
“从庭长到书记员,大家几年如一日都是这样干过来的。支部就像个磁铁,把个体紧紧地粘合在一起。法庭虽偏远,却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的。从这些老党员、老法官身上,我学会了‘我奉献、我收获、我快乐’……”下乡办案的途中,年轻的80后女法官告诉记者。
福建有204个基层人民法庭。福建高院坚持创先争优,深化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强化系统指导、互动联创,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全省法院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院长抓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加以考核。同时,要求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人民法庭和法院各部门,均成立党支部,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福建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将身处解纷第一线的法庭党支部打造为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战斗堡垒”。据统计,全省法院有96个基层法庭获评省级优秀人民法庭。
“我们村被县里评为无讼村示范点,还要在全县推广经验。说真的,这主要是古田法庭党支部的功劳。”说这番话的叫廖德方,是上杭县古田镇五龙村村支书。
近年来,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法庭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推行庭长和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确定了“把法庭工作变成化解矛盾、实现公正、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把审理案件的过程变成做好群众工作、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的工作思路,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诉调对接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以亲民惠民之举赢得辖区群众的赞誉。“地处古田会议所在地,我们有责任弘扬红色优良传统,抓好法庭党建工作,搭建司法与民意的连心桥,让法官和群众的心靠得更紧。”古田法庭党支部书记林维峰这样说。
以品牌带动激发创造力
7月3日上午,位于长乐市潭头镇综治维稳中心内的“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内人头攒动。
“法官,这事你管不管?”
“老人家,您别急,有事慢慢说。”长乐市法院金峰法庭副庭长林平建急忙迎上前去。
“我女儿在提花织造厂做车工出了事故,头发被卷入机器中。头上、手臂上都受了伤,流了很多血。现在厂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便不再管了。后续治疗跟不上,真是急死人了。”
“按照规定,您女儿的情况属于工伤。作为用工单位有义务支付相关治疗费用。您放心,这事我们帮您解决。”
林平建迅速拿起电话与厂方取得联系。在了解情况后,他决定管下这桩“闲事”,与潭头司法所的王敏凯一起到厂家,实地开展调解。
经过数日的走访、调查和调解,在双方间反复斡旋,厂方同意一次性再付给老人的女儿8万元医疗费,双方的纠纷化解了。
这是记者日前在长乐法院“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采访时看到的一幕。2012年,长乐法院将8个支部作为责任单位,在社区、村居、工业园区等建立“党员法官法律服务点”,将100名党员法官“植入”基层组织。
长乐法院院长林彤说,借助“党员法官服务点”,法官有了自己的“责任田”,可以放手开展巡回审判、化解纠纷、调解指导和社区矫正的工作,推动各类矛盾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消弭。
责任在一线落实、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这是福建法院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的生动写照。全省法院认真贯彻福建省委关于“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和“四下基层”活动,建立健全挂钩联系基层、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纠纷以及党建结对、走访慰问、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等多项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意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化解矛盾,切实把抓好党建工作的成效落实到司法为民具体举措上。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高院去年就走访基层单位160多个,走访基层干部群众5682人次,召开座谈会893场次,累计组织干警开展志愿服务400多人次。
与此同时,福建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关于深入创建司法品牌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深化“五联三创”,实施“每院有品”、“一支部一品牌”等有力举措,充分发挥地域、部门优势,总结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形成了法院系统联创、各级法院实施、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争创的党建品牌多元创建格局。福建高院机关各党支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涉妇涉军维权、大调解体系、生态资源审判、青少年维权、青年文明号、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品牌。福州中院着力打造的“司法为民当先锋”党建品牌,被市直工委确定为党建品牌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与海沧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厦门钢宇股份有限公司(台资企业)党支部、海沧区东孚镇寨后村党支部共同开展“四方联创”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活力八闽,党旗飞扬。党建工作科学化凝聚公正司法的正能量,正引领福建法院在司法公信建设道路上阔步前行。(记者 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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