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30多家以律师事务所为依托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150余名律师专职从事公益法律服务。
据介绍,专门机构模式的公益法律服务,在解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维权需求急、维权成本高、极端维权高发等现实困境,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和妥善化解矛盾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
到2012年年底,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农民工近40万人,共为农民工讨回欠薪、工伤赔偿款3.86亿余元。
自2010年开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纳入项目执行单位,为这些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