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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2013-08-27 09:11: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保障人民利益的民主法治是人民群众的不懈追求,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以满足人民利益和诉求为最高原则的共产党,必然会认同、捍卫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这是党敬畏人民、敬畏法治,顺应社会发展趋势,以良好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务实作为。

    当前党内开展的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为主要任务,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教育实践活动越有意义,越应注意防止效果短期化,活动之后“四风”回潮,甚至反弹更烈的现象。必须抓住根本,以求真务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针对产生不良作风的根源,扎实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积极实现预定目标,并且保证持久的效果。

    政治教育必须理论与实际结合

    作风不是无源之水,而是党性的外在表现。所谓党性是对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作风、纪律等各方面认识、态度和行为的综合反映,党性不强作风必然出问题。

    当前脱离群众的“四风”严重,说明有些人的党性受客观环境影响,已经在变质。对党性形成重大影响和严峻考验的客观环境,最深刻的是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掌握了执政权力,由此带来地位、待遇等利益的变化。进入新时期以来,“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是长期、复杂、严峻。正是在党获得执政地位的条件下,一些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了可以支配多种社会资源的权力,面对权力可以给个人带来利益的诱惑,再加之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增多,于是党性出现质变。党性质变导致是非颠倒、善恶混淆,不愿做社会公仆,不愿与群众同甘共苦,不愿依法、民主、科学执政,于是“四风”逐渐滋生。所以,在党执政的客观环境下,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党性培养。

    政治教育既是培养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的必要措施,是党的建设中行之有效的优良传统,也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新形势下,特别应注重通过教育,加强理论、政治、思想道德、组织纪律以及作风等多方面的党性修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执政者头脑中牢牢扎根。

    政治教育不能空对空,讲套话、说空话、唱高调,而必须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必须运用多种方式,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不是追求私利的政党,不是人民的上级,不是人民的主人,更不能与人民对立,而是由人民组成、授权并供养,与人民一体,服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组织。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的:“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

    正确认识党的性质和权力的归属,真正以实现群众利益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坚守国家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执政权力为民所赋必须为民所用的宪法原则和政治伦理为目标,才可能有加强党性修养、实践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的自觉性。这样的教育效果,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目标。

    政治教育不能代替民主法治

    半个多世纪前,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提出要纠正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等恶劣作风。我们进行了长期的政治教育,但时至今日,作风问题仍是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现实说明,并不是任何人都能通过政治教育接受、认同并实践正确的理论、理念和作风,培养坚强的党性,总会有人口是心非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总会有人能力薄弱不能胜任党的任务和党员职责。通过政治教育提高自觉自律水平固然理想,但靠得住的却是依法治国的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所作的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所指出的:“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这个观念今天依然没有过时。

    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党内作风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根治,说明国家的民主法治仍然不够成熟、不够得力,不适应把权力紧紧关在笼子里的需要。要针对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破解党建的难题,不仅要有政治教育,还需全社会在民主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和执行限制权力的必要制度。

    应该抓住教育实践活动的机会,在扎实完成“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等任务的基础上,提高坚持民主法治原则和实践先进政治伦理的认识水平、重视程度和落实质量。

    依照民主法治途径,营造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环境,全面推进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衡和制约,不仅是党在新时期和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治国理政中勤政、廉政和善政的需要。这样可以使培养良好作风的要求和努力,不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人员、时间、地域的不同而不同,对党性和作风问题就能标本兼治,取得持久效果。

    民主法治要落实到权力监督上

    加强党性修养,根治“四风”,必须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之不能滥用上狠下功夫。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做到习近平同志所说:“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制度。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针对产生“四风”的根源,应该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厘清权力的职能范围,不允许以党代政、以权代法,要使权力行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干好该干的事情,用对该用的手段,只能维护而不能侵犯公民权利。

    其次,按照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宪法原则,保障人民群众作为权力的主人,行使权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时刻受到社会公众的严密监督。

    再次,以严格的民主程序选用干部,让人民群众的选择通过选票体现出来,以此选出党性强、作风好的公仆,遏制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的腐败行为,不让党性不强、作风不良的人有掌握权力的机会。

    还有,不仅要巩固审计制度成效,更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财政把关的作用,管好国家钱袋子,使公款消费公开,使公职人员福利待遇透明,堵住利用权力和公款奢靡享乐的漏洞。

    再有,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造成严重后果者,必须按照有权必有责、违法违纪必追究的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负有问责追责职责却不讲原则,有徇私徇情、姑息放纵行为者,更要依照法纪严肃处置。

    按照民主法治要求,创造权力受到制度化监督和约束的环境,防止权力滥用,既是对“四风”釜底抽薪,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也是对党性修养、作风培养的促进和保障,持之以恒,必有长效。(方工)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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