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山西省首批“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创建纪略

2013-08-26 16:23: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引 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规范化,建立创先争优的示范引领机制,全面提高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2012年起,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的活动,根据《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导意见》和《考核评定办法》的规定,在机构积极开展创建的基础上,经过审核与验收,结合2012年度考核情况,今年5月20日,省司法厅下发第90号红头文件,对符合标准的14个鉴定机构命名为我省首批“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命名为“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的,省司法鉴定协会将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扶持发展。希望这些机构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党建、文书档案管理,在发挥品牌上下工夫,在进一步规范上下工夫,在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下工夫,做大做强,做成品牌。同时,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司法局要积极组织其他机构学习首批规范化机构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进一步规范提高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早日进入规范化司法鉴定机构行列。

山西省侯马司法鉴定中心强管理制造高效率

始终坚持“开拓进取求发展”的指导方针,拓展司法鉴定业务,连续三年办鉴量增长率为15%以上,特别是2012年共办理各类鉴定1790件,占临汾市办鉴量的60%以上。拥有58名执业司法鉴定人的侯马司法鉴定中心,十年来加强机构自身建设,强化管理,全力确保鉴定机构规范高效运行。

加强鉴定机构的管理是鉴定机构发展的核心问题,只有紧紧抓住这一核心,才能确保各项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从抓建立制度入手,在认真落实省司法厅“三章九制一本”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13项各类工作制度,特别是在鉴定过程中为了实现无缝对接,制定了《侯马司法鉴定中心作业程序》,在档案管理上实行了“八字工作法”,即每周入档,每月检查;中心还积极推进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编制了《侯马司法鉴定中心质量规程》;在能力验证工作上,本着“应参加必参加”的原则,共参加能力验证项目8个,达到了通过或满意的较好成绩;中心还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建立了投拆处理工作小组,完善了工作制度,实施了《零投诉目标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回访制度》,行风建设工作获得了明显效果,连续4年来未发生任何有效投诉,多次被省司法厅、临汾市人民政府评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中心自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以来,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为适应鉴定工作的需求,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了《侯马市司法鉴定人职业评价办法》、《侯马市司法鉴定中心诚信职业考核规定》、《外地政法机关查阅案件工作流程》、《受理未成年人司法鉴定审核规定》等各项新的工作制度。

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紧紧围绕中心,贴近中心,主动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以案为例:在侯马西赵村自来水给水工程施工中,突然天降暴雨,连续数日,村民房屋出现裂缝,村民与自来水公司发生纠纷,因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村民便去信访局告状,侯马市委领导指示司法局及鉴定中心负责鉴定工作,并协调处理该纠纷。司法局把鉴定任务交给中心后,中心及时组织鉴定人两次到现场实地勘查,走访了村民、村干部、施工方,并与上访村民分别座谈,利用专业知识讲解分析情况,客观合理地把责任进行了划分,让双方认识到自己应负的责任,最终让双方互相取得了谅解,顺利解决了这起纠纷,为了减少各方负担,中心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受到市委、政府领导及群众的好评。

山西省平阳司法鉴定中心人性化理念凝心聚力

坚持“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多年来,拥有60名鉴定人员的平阳司法鉴定中心以人性化模式培养队伍,凝聚人心形成合力,被省司法厅、临汾市政府评为“群众满意的司法鉴定中心”,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首届“鼎永杯”司法鉴定文书评比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成绩的背后是全体鉴定人汗水的浇灌。平阳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大多来自各协作单位,具有社会性、分散性的明显特点,该中心敢于打破旧的管理模式,探索新的培养队伍的方法,“以人性化模式”为切入点,致力于培养一支“以中心为家”的鉴定人队伍,充分发挥鉴定人的正能量,一心干好鉴定工作。在队伍建设上,鉴定中心树立起由“管理”变为“培养”的新理念:把办鉴数量和质量与鉴定人的收入挂钩,促使鉴定人做好每一项鉴定,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加鉴定人收入双赢的良好效果;从细微处入手,做好暖人心工作。在八年发展的过程中,鉴定中心通过从大医院、人才市场、外地引进等渠道,吸纳了20余名年龄在30—45岁左右具有法律或医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素质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分三个梯队结构可持续发展的鉴定人队伍:第一梯队为50岁左右在一线工作的学科带头人;第二梯队为40岁左右的学科骨干力量;第三梯队为35岁左右后续培养储备鉴定人队伍。

平阳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学治鉴”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的执业优势,在工作中下大力气做到“八个字”:落实、规范、标准、质量。几年来,该中心积极主动配合法、检、公、纪检委等执法部门办案,办理司法鉴定案件数量占中心办鉴总数的65%以上。以案为例:侯马两户相邻村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矛盾激化发生斗殴,造成一方当事人受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经过公安、中院、高院、医疗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历经3年5次的鉴定都未能结案。后中级法院将此案委托平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中心受理后,抽调最强的骨干力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鉴定工作,终于在检材中发现了漏诊之处,随之及时出具鉴定意见书,被法院采信,双方当事人均心服口服,一场马拉松式的鉴定最终划上圆满句号。纪检委和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领导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中,委托该中心做文书司法鉴定,受理该案后,中心积极主动配合,高效工作,科学鉴定,保质保量完成了此项鉴定,受到了上级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山西省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质量建设是制胜法宝

2008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伤残程度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的结果;2010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损伤程度能力验证通过——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规范化执业打出质量建设制胜牌。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核准业务范围为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包括:人身伤害伤残程度鉴定、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属于法医临床。中心现有司法鉴定专家27名,均是在医学界和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近年来,中心先后派出6名相关人员分赴外地学习认证、认可工作,并取得相关证书。编制认证、认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文件,为了达到认证、认可的要求,中心编制质量手册达20个文件内容,质量手册包括整个认证、认可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从质量方针到质量目标,从管理要求到技术要求,以及每个岗位要求。质量手册是认证、认可的法规性文件、是中心的行为准则,近期中心内审员进行了一次内审检查,提出中心目前的不符合项和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做到可持续发展。

在2008年到2012年司法鉴定实践中,中心工作人员从医学理论、鉴定理论及实际工作中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总结出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鉴定时限概念模糊不准确,如目前鉴定使用的职工工伤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两个国家标准条款规定均以治疗终结为鉴定时限,临床医学一般承认临床治疗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也是传统概念,都没有提到功能锻炼和康复时间,这就涉及到鉴定时间早或晚的鉴定结果可能不一样。案件处理机关及保险赔付部门与鉴定机构,在指导思想上也存在着差异,就会出现在不同鉴定时机在同种损伤出现一定差异;人体也存在体质、年龄大小、治疗后效果、心理因素等差异,而使损伤后恢复效果不一致,致使鉴定结果不同。医疗水平差异、医疗技术水平高低致使损伤后治疗效果不一致,造成鉴定结果差异,客观上存在许多差异点。增加鉴定难度,因此在2010年鉴定文书分析说明中,中心针对不同案件加以说明(伤残评定时机,以治疗终结为标准,由于伤者性别、年龄、治疗情况的差异,社会角色的差异,以及鉴定时机的差异,导致同种损伤,会出现伤残级别的差异),也就是根据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给予通俗易懂的说法,以减少鉴定争议,缓解矛盾,从而达到和谐。

山西省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全力打造学习型鉴定中心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晋中市级医院规模最大的司法鉴定服务机构,多年来以医院为依托,把三级综合医院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设备优势转化为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的服务优势。到目前为止,中心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2797例,其中残鉴1802例、伤情29例、医学619例。凡经法院审理的案件审判采信率达95%以上,数量之多质量之高为全市之首,为司法审判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并为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做了大量的工作。

目前,中心注册服务的专职兼职临床医学专家共15名,全部具备高级职称,其中主任医师10名,副主任医师5名,涉及内、外、妇、骨、眼,耳鼻喉等相关专业,强有力的专家队伍为高质量的鉴定创造了至为重要的条件。中心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把学习型中心建设、优质的鉴定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全员培训经常化,建设学习型鉴定中心;把“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作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业务考核的基本标准,经过有效的学习、教育和经常不断的培训,中心以较好的成绩参加并通过了全国统一组织的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测试;认真遴选鉴定专家,力求使每份案例都让最有资质、专业对口的专家进行鉴定;化解纠纷矛盾与提供司法依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正和谐的功能。鉴定实践中,中心通过过细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鉴定质量,最大限度地做好矛盾纷争的调解工作,受到了委托人和审判机关的肯定。以案为例:2009年4月,晋中监狱发生死缓服刑人员李飞打伤服刑人员郭先雷事件后,该鉴定中心应监狱委托,立即组织骨科和普外科专家,及时赶往现场,对伤害情节、过程和伤害程度作出了及时、准确的鉴定结论,被审判机关所采信,依法对罪犯李飞作出了执行死刑的判决,对全国打击牢头狱霸专项行动发挥了推动作用,就此他们撰写了本案例鉴定分析报告,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干预、思想教育以及监所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有效延伸和拓宽了鉴定工作的服务内涵。

山西方正司法鉴定所高效率完成鉴定案件万余起

山西方正司法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经向社会及个人完成各类鉴定案件数量10846项的司法鉴定服务,涉及范围有:法医临床(人身伤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及车损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承接了包括法、检、公等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司法鉴定委托。为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和民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等案件中的取证材料,提供了技术依据。

山西方正司法鉴定所拥有一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掌握一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并取得鉴定人资质的鉴定队伍。该所现有执业鉴定人员62名,技术力量雄厚,各类鉴定均具有法定执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完全适应司法鉴定要求。以案为例:2007年3月2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公司承保的一机动车在娘子关镇坡底村发生翻车事故,事故导致坡底村70余户村民的家用电器遭到了不同程度损坏,方正司法鉴定所作为委托鉴定机构投入工作之中,所里相关专家对坡底村农户的财产损失挨家挨户进行清点及勘查鉴定,经过7天紧张忙碌的工作,鉴定所将所有受损户的家电都做了司法鉴定,并请了最好的电器修理专家对其进行维修,使95%以上的受损电器都恢复了正常使用。其余损坏的无法修理的也都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这种高效、公正的办事效率,赢得了村民们的交口称赞。

多年来,经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为100%,且成为全省“零投诉”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从而维护了诉讼、仲裁、公证、行政执法等活动的顺利进行。鉴定所连续六年荣获省、市“先进集体”称号。

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即是法律人

“司法鉴定人首先是一个专业技术人才,是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的每项鉴定活动都会产生法律后果,所以必须同时是一个法律人……”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以这样的理念从2003年一路走来,案件服务区域涵盖北京、河北、河南、辽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县和周边地区;山西省高、中、基层各人民法院,省高速交警各支队,省内市、县(区)各交警队,省内中国大地、太平洋、中国人寿、渤海、都邦保险公司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都先后与该所签订委托合同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鉴定人员108名,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5名,中级技术职称的53名。执业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技术及车损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痕迹司法鉴定。该所承办案件千逾,服务于各类重大事件,包括法医类司法鉴定案件:省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涉外人员伤残程度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面具娃娃”护理依赖程度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等。鉴定案件:“7·17”青银高速10余人死亡、数10人受伤的重特大死亡事故涉案车辆的安全技术鉴定;太原市五一大楼股票价值评估鉴定;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七辆重型自卸车是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鉴定等。

至今,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已承办数千起案件,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成为省内各级法院、交管机关、保险机构处理事故、调解纠纷、客户理赔的有力依据。同时与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协调,积极研究针对农民工、特困职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申请司法鉴定的援助办法,明确援助标准、规范援助流程,尽最大可能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援助服务。

山西金诚司法鉴定中心骄人成绩可圈可点

担负着晋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道路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技术鉴定业务,几年来,山西金诚司法鉴定中心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例5000余件,并保持了法院采信率99.5%的记录。2007年以来,为了提高鉴定水平,中心先后参加了国家司法部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至今已通过了8项,其中5项达到了“满意”的最高级别,成为我省国家级“能力验证”通过率和通过级别均名列前茅的鉴定机构。2010年,中心有1名鉴定专家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2名鉴定专家荣获司法厅“山西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

山西金诚司法鉴定中心现有专兼职人员14名,执业司法鉴定人38名,副高以上职称占95%。由于管理规范、程序严谨、检案公正、服务周到,中心现有的服务半径已从原来的本市区扩展至河南、河北、山东、陕西、新疆等地,还涉及了部分少数民族和外籍人员的鉴定案例。为了确保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为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利,8年来中心共为100余名生活困难、残疾严重和不能自理的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援助,减免费用达12.6万余元,还对100余名行动困难和边远山区的当事人实行了上门服务,极大地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在多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实践中,中心积极搞好各类司法鉴定,努力服务司法诉讼,特别是鉴定了一批疑难、复杂的案例,得到了省内外相关机构的高度赞誉。如中心先后受理河南省中级法院、济源市中级法院的疑难、复杂案例两起,该案例均经河南省基层鉴定机构鉴定和中级法院审理未果,当事人辗转上告达两年之久,后经该机构多方了解纠纷原因,认真分析检案材料,组织专家多方会签讨论后出具了详实、客观的鉴定意见,使两起案例均得以顺利结案。该中心还多次受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鉴定和车辆安全技术鉴定,尤其在受理如新疆、陕西、河北等省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记者 郝丽娟 组稿)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