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的持续高温,让很多城里人想尽办法远离喧嚣的城市,走向农村寻找清凉。南京市江宁区的“美丽乡村”建设适逢其时,着实吸引了不少游人。在这里,不仅有绿色的竹海、五色的湖水、连绵的青山,更有一道独特而靓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
在南京市“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战略中,江宁区喊响“乡村让江宁更美好”口号,积极打造空间优化形态美、功能配套村容美、业兴民富生活美、生态优良环境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大都市近郊休闲旅游标志区、农民幸福生活典范区、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区。围绕这一目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行动起来,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全程见证“吃瓜王”诞生
5月底,南京市在江宁区横溪街道举办2013年南京乡村旅游节暨“江宁之春”专场文艺演出。活动中,他们策划了一场“吃西瓜”大赛。江宁区司法局积极参与,指派公证员全程参与比赛、做好现场监督。在公证员的见证下,26岁的李超从200多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吃瓜王”称号,赢得了1万元大奖。
江宁区司法局长周守忠告诉记者,自2002年第一届横溪西瓜节举办以来,他们就坚持做好法律服务——针对当地瓜农从购买种苗、化肥、雇佣工人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容易遇到的法律纠纷,主动“送法进瓜棚”,帮助瓜农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西瓜节规模逐年扩大,他们每年都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排查纠纷隐患,安排专人负责化解现场发生的矛盾纠纷;在西瓜节活动现场,为居民、瓜农、游客等准备不同的法制宣传套餐,受到了瓜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与此同时,他们把“送法下乡”作为一项常年性工作,根据市、区工作重点制订不同主题,安排相应的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公证员、律师、司法所人员深入街道、乡村,开展“关注民生、服务三农”、“和谐江宁,法律服务”“迎青奥,促和谐”“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江宁”等一系列丰富多彩、亮点纷呈的普法活动,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法律带来的实惠。
“五朵金花”有了律师服务
在江宁的“美丽乡村”中,世凹桃源、石塘人家、汤山七坊、朱门农家、东山香樟园等“五朵金花”最为著名。据了解,“五朵金花”绽放前,其实就是5个小村落。去年4月,“五朵金花”正式开村,原本很少有人来往的小村庄,一下子吸引了大量的都市人前来“寻梦”。短短几个月,“五朵金花”接待游客2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800万元,但消费矛盾、旅游矛盾也随之而来。
如何才能及时妥善地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呢?带着这个问题,江宁区司法局经过深入调研,决定建立“一花一站”法律服务模式。同年7月,石塘人家与江苏宁通律师所、横溪司法所共同签订“结对服务”协议,由签约律师定期为石塘人家的农家乐居民举办法制讲座,引导他们预防和化解与游客之间的消费纠纷,为农家乐规范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律师服务站成立当天,即在石塘人家中心区域设立法律宣传台,为当地商户和游客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在村里设律师服务站。自2011年以来,江宁区司法局就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律师服务站,聘请律师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周守忠表示,专业律师的加入为矛盾调解注入了新的活力。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使其在面对复杂的民间纠纷时能够迅速理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基层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不仅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还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游客们纷纷表示:律师就在身边,旅游消费更明白也更放心。
基层创建让乡村更“美丽”
环境变美了,农民增收了。但在山水资源转化为财富的过程中,还需要乡村居民学会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才能最终让“美丽乡村”走向和谐、走向文明。
为此,江宁区司法局坚持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重点,通过组建法律宣讲团、举办“法律人在行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隐患并及时化解;印发《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法律书屋”,举办乡村法制讲堂和法制文艺巡演,不断改善社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吸引群众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及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同时,他们还根据村(社区)的法律需求,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法,促使民调干部、调解员、“三老”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丰富了法律知识、优化了法律理念、开拓了法律视野、提高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水平,为更好地实现民主自治创造条件。
去年底,该区的清修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目前,全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25.6%、市级达90.9%、区级达100%,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法治先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