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是衣食之源,坚持走群众路线更是我党执政兴国的根本路线。这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人民检察”只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才能真正彰显“人民检察”的政治本色,才能切实提升执法的公信力。
以群众“支持不支持”为标准,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
树立“以民为本”观念。能否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影响到执法的公信力。因此,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摒弃“官本位”等错误思维,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既是执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干警既是执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理念。
提升“为民能力”。“为民”的成效决定于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检察机关只有将群众工作能力作为干警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部分,通过“请进来、沉下去”等形式,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执法办案问题、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接访群众能力的培训和锻炼,切实掌握一些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要求,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支撑点
善调研,找准群众工作重点。检察机关只有善于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才能抓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坚决查办征地拆迁等危害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善创新,探索群众工作新机制。完善释法说理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增进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结合“五进”活动,实行“检镇”、“检村”、“检民”、“检企”、“检校”联系制度,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健全群众诉求机制,加强检察网络平台建设,完善网上举报、申诉、投诉受理;加快检察为民中心建设,改善群众来访举报环境;深化检察长巡回接待、联合接访等制度,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巡回法制宣传等活动。健全刑事特困被害人救助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创建强制医疗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司法保护的合力。
以群众“信任不信任”为目标,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落脚点
坚持规范执法,强化自身监督。以科技促规范,加大检察信息化推进的力度,充分运用办案管理系统,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加大对执法纪检监督力度,强化对不捕、不诉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监察。以道德促规范,充分利用道德讲堂、“为民、务实、清廉”等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队伍德行,提升干警修养,切实把“忠诚、公正、清洁、严明”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界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宽广的胸襟、坦诚的态度、有效的措施,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实行群众意见答复制度,通过“检察开放日”、走访代表委员等形式,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不断拓展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提升舆论“正能量”。
(本文作者系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长)
·高检院举行“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
·青海司法行政系统群众路线网增设意见建议栏
·高检院举行模范践行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
·河南省豫中监狱:学习焦裕禄精神 指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陕西高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学习辅导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主动沟通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