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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占大头

2013-08-26 10:16: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08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7905件10593人,受理人数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的19.56%;起诉5108件6596人,起诉人数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的21.76%。

    这是记者在这次金融论坛上获悉的一组数据。

    分析显示,我省的金融犯罪案件集中于金融诈骗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三类犯罪中的29个罪名,并且呈现出如下特点: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2008年至2012年,全省受理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人数分别为626人、1145人、1505人、1481人和4638人, 比2008年分别增长82.91%、140%、137%和641%,其中2012年案件数量增幅为2008年以来最高,为这五年受理案件人数的49.37%。2013年1至7月,全省受理金融犯罪案件1198人,比2008年上升246%。

    金融诈骗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2008年以来,金融诈骗案件占金融犯罪案件总量的59.67%。其中,案件类型以信用卡诈骗罪居多,占金融诈骗类犯罪的77.15%。受理保险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占金融诈骗犯罪的12.51%。

    非法集资类犯罪数量增长迅速。2008年以来,全省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551件2735人,集资诈骗罪299件423人。其中,2012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2008年增长了约23倍,2012年集资诈骗罪比2008年增长了约17倍。

    “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异常活跃,这是我们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一个特点。”省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在我省南京、苏州、扬州、连云港等多个地区出现了辽宁、浙江、广东、云龙、黑龙江、江西、天津、香港乃至境外公司或个人在我省以设置分公司或者创办实体的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部分传统金融犯罪数量下降,假币犯罪等传统的金融犯罪案件较往年有所减少,2012年比2008年下降35.9%,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等新类型的金融犯罪开始新发。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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