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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常照“三面镜子”

2013-08-25 10:3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思想漫谈

王秀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作风上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的。这个要求非常形象,非常生动,现实针对性也很强。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常照“党纪国法”、“道德操守”、“群众民意”三面镜子,以反思不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

常照“党纪国法”这面镜子。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做人处事、开展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根本准则。它规定和量度着所有党员的政治方向、政治行为和政治表现。有了这些标准、规则,党员干部的生活才有规矩,才能够处于有序的状态,每个党员和党组织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因此,党员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还要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党纪规定,经常对照“党纪国法”这面镜子,检查自己的工作,检视自己的行为,看看自己有没有尽职尽责,有没有出格越位,真正做到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工作,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知法守纪、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常照“道德操守”这面镜子。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道德失范现象。这些现象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古人云:“法律之剑不及,道德之鞭策之”。为此,运用道德操守来约束党员干部自身形象,显得尤为重要。因而,我们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道德建设,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充满正能量的道德操守标准来衡量自己,经常对照“道德操守”这面镜子,检查自己的思想、言论和行为。同时,我们要有敢于对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社会现象予以坚决制止或回击的勇气和胆量。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把常修为官之德、常修为政之德同“道德操守”这面镜子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自觉做弘扬家庭美德的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标兵、社会公德的表率。

常照“民情民意”这面镜子。党的执政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党的性质和宗旨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第一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终落脚点。因此,对照“民情民意”这面镜子,就是要检验我们党员干部是否心系群众,看看自己的工作是否真正符合群众的要求,看看自己的工作方式能否让群众接受。我们党员干部要把到基层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排查矛盾、解决困难的过程,作为陶冶情操、纯洁内心的历练过程,自觉做到两腿常往基层迈,真正做到与基层群众心连心。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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