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近日重拳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就如何铲除网络谣言等话题,记者对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采访。专家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应受重罚。从长远来看,要铲除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亟待建立起系统的法律框架,并进一步加强媒体和网民的自我约束。
网络谣言危害大、辟谣难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教授徐迅对记者说,目前社会大众对谣言的辨识水平总体不高,一些网络大V、媒体从业者存在不经核实就转发的情况,导致网络谣言在短时间内呈几何级扩散,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
“谣言在网上一发布,等于立时向全世界传播,其影响之大是超出想象的。”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教授尹志强认为,制造、传播网络谣言不仅会侵害他人权利,危害网络秩序,也可能会危及社会秩序。
对于网络谣言的危害性,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朱巍认为,在互联网上,谣言的传播是立体的、发散的,传播速度很快,影响范围更广;网民通过下载、复制、截图等方式保存造谣信息,然后不断进行二次扩散,网络谣言辟谣难度更大。
“很多恶性谣言的发源地都在网络。”朱巍说,网络言论没有明确的界限,更容易成为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集中打击行动是“及时雨”
尹志强表示,公安机关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应采取惩罚措施,“对于屡次制造谣言、以造谣炒作为业者,应该坚决严厉打击!”
朱巍说:“这次打击行动十分及时。公安机关是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主力军,网警可以发挥‘未雨绸缪’的优势,可以尽早发现造谣行为,规避谣言所产生的恶劣影响。”
朱巍建议,打击网络谣言,公安机关要长期坚持下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犯罪成本。
亟待完善打击网络谣言的法律框架
专家指出,目前,法律对于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规范比较初步,相关条文散见于民法、治安管理法、刑法等法律中,但不成系统。应该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建立起系统长效的法律框架。
“刑法条文基本成型了,但民法和行政法方面还不够完备,相关规定还不够具体、惩罚力度还不够。公安机关在适用行政法惩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时,无法找到完全适合的条文。”朱巍认为,除了严格执行刑法规定,严惩恶意造谣行为外,还要逐步完善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使惩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有更完善、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建立网络自律规范和社区公约
除了法律手段,尹志强认为,网络运营商、网络名人和普通网民也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认识到网络谣言的破坏性,及时屏蔽、删除网络谣言。
徐迅说,在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方面,法律只能做出最底线、最基本的规制。法律之外,媒体的行业规范、公民的表达公德都有待建立。
“网络的自我净化和网民自我约束很重要,通过建立网络行业自律规范和网络社区公约,能够更好地实现网络自律和自净。”朱巍说,公安机关指导网络运营商推行的网络实名制,能够提高网民自律意识,遏制造谣传谣行为,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记者 闵政 实习记者 陈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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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谣言依法亮剑是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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