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和深化与人大代表联络。截至今年8月份,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3起18人次,走访征求代表意见3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5人次,召开座谈会3次,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均得到了落实和整改,实现了与人大的良性互动。
不定期邀请代表座谈。对于人大代表关心的问题,如某些社会热点问题、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等,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邀请不同界别的人大代表来我院座谈,并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宝贵意见,改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规范办理督办制度。对人大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转交的举报,控告和申诉,认真受理;涉及具体案件,由分管院领导指定承办该案的庭室按规定办理,办公室负责督办和反馈,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邀请代表观摩庭审。让人大代表对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效率、庭审艺术、庭审小结、庭审形象等环节通过《庭审评议表》的形式,为庭审活动打分,尔后召开座谈会就整个庭审活动和法院全面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认真听取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法官队伍管理、审理和执行环节中重大问题或阶段的工作不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尤其在执行工作方面,主要是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
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特别是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以及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案件,适时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走访代表,通报建议或案件的办理情况等,并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夏邑县法院 李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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