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所辖6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8起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17名被告人分别因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收购、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等罪名被判处4个月拘役至4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据介绍,今年,南平全市法院以林业庭为基础,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对涉及森林、矿产资源和大气、土地、水资源污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实现生态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平全市法院共审理涉及生态资源的一审案件302件。(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卞文林 兰礼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