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统计工作会议总结了二十年来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司法统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周强院长发表书面讲话,对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统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实现司法统计大发展,首先要更新理念。大数据时代要求重视数据,尊重数据,运用数据。我们要改变重定性轻定量、重观点轻数据的传统思维模式,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要深刻理解“数据”是所有司法活动信息的时代内涵,运用司法统计的独特优势,抓紧收集、整理、挖掘、利用司法统计信息资源。
实现司法统计大发展,要不断拓展职能。司法统计是公共服务,统计信息是公共信息资源,不仅要服务决策管理,而且要服务法官办案;不仅要服务人民法院,而且要服务社会各界。要增强司法统计服务意识,扩大服务对象,扩展服务内容,以服务型统计发挥服务职能。
实现司法统计大发展,贵在坚持改革创新。要将司法统计改革作为人民法院基础工程来谋划。改革统计模式,抓紧建立以案件信息、审判工作信息为核心的司法统计模式。改进统计调查方式,建立健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并行的调查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社情民意等专项调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实现统计指标的科学化。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统计信息质量保障和管理制度。
实现司法统计大发展,关键要健全机构、培养队伍。司法统计组织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要求,选好统计人才,用好统计人才,留住统计人才,加大培训力度,保障职级待遇,使统计岗位成为培养法院集统计员、审判员、调研员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基地。
实现司法统计大发展,必须加强保障。司法统计信息化程度是人民法院信息化程度的标志。信息技术是司法统计信息化的关键。为顺应大数据时代和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各级法院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司法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开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全国法院司法信息数据中心。
·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统计工作会议在青海召开
·周强强调要大力加强司法统计工作
·立足司法统计数据 繁荣审判理论研究
·充分发挥司法统计职能作用的当务之急是加快信息化步伐
·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的改革创新
·大数据时代司法统计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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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的职能定位
·大数据背景下人民法院司法统计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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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座谈会在锦州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司法统计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