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医院集中在杭州,医疗水平越来越好,来杭州看病的人源源不断,医疗纠纷也就随之增加。
2010年到2012年年底,三年时间里杭州的医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两级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总数量高达近
5000件。这么一算,杭州平均每天就有4.5起医疗纠纷。
遇到有争议的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医疗纠纷化解指引手册》,这本看着像“蓝宝书”的小册子,蛮实用。
三起典型纠纷
三个不同的结果
案例1:医院不存在过错
杭州有位徐大伯,2007年时有一天突然胸闷、呕吐,去一家医院急诊。
急诊科一检查,大伯患的是“急性前壁心肌梗死”。大伯是自个儿去医院,医生当场就给他下了病危通知单。
医生要给他做急诊手术或者溶栓治疗,可大伯就是不答应,医生只好给他开了绿色通道,采用了其他的保守治疗方案。
可到2009年时,大伯这方面的毛病又有点加重了。他这次一怒把医院告上了法院,指责医院当初没有给他进行溶栓和手术方案,这才导致了现在的后果。
法院审理时发现,大伯自己保存的病历上,明确有当时医生的记载:建议××治疗(患者拒绝)。
而医疗鉴定结果也显示,医院选择的治疗方案属于符合科学要求的方法之一,并无不妥;大伯后来病情的转变,属于该病正常的并发症。
“这是患者认知上的错误,这样的医患纠纷蛮多,医院确实不存在过错。”主审法官说。
案例2:医院存在明显过错
2009年1月19日天,韩某被诊断成“冠心病”,在一家二级医院心内科住院。
第一次做“经皮冠状动脉造影术”时,因为股动脉扭曲等原因导致手术失败。
后来,医院主动提出,可以帮韩某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通俗地说,就是在心脏里植入支架。
根据医生的建议,韩某被植入三枚支架,手术是这家医院聘请了外单位专家联合本医院的医师一起操刀的。
悲剧的是,术后10分钟,韩某死亡。
医疗鉴定结果是,医院医疗行为与韩某的死亡存在30%的关联度。
也就是说,医院要为患者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
但法院的判决却不是这样的。
经查,原来这家医院根本就没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资格!而且根据韩某当时的病情,根本不必要植入三枚支架,完全可以有其他治疗方案。
法院最终认定,这起医疗事故纠纷中,医院承担90%的责任。
案例3:权威医疗机构鉴定的重要性
一位潘女士2010年10月因为某种先天性心脏病就医。
医院对她进行“体外循环下经右胸小切口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17天时,潘女士死亡。
家属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所,在涉事医院派员参观解剖尸体的情况下,得到的鉴定结论是死亡与手术中“心包填塞”有直接关联。
但起诉到法院后,经医院申请,法院委托了浙江省医学会进行鉴定,结果是不支持“心包填塞致死”。
两个鉴定都符
合法律程序,鉴定结果又都是权威的,这可怎么办?最终,二审法院法官着力进行调解,最终医院和患者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医院进行一定补偿。
当然,法官不是医生,法院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裁判,主要还是依据权威医疗鉴定部门的结论。
医疗纠纷遇上了很头疼
法院编写手册免费发放
杭州因为是省城的缘故,医疗纠纷案件高发。光杭州基层法院三年来就受理了424件,年均增幅超过20%。
医疗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患者家属“一根筋”地认为,病没治好或者死亡,肯定就是医院的问题;
有的发生医疗纠纷,家属当起了医闹,而不是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也有很多患者家属,不相信医院医务科、医调会的调解,只认法院,造成法院案件审判压力剧增;
想去法院打官司的患者,又承受不起昂贵的律师费、诉讼费,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纠纷?
杭州中院已经开始尝试,在该院民一庭审理的每起医疗纠纷中,派一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审判员(法医)加入合议庭,这样遇上一些医学专业问题不至于太头疼;
审理典型案件,还邀请人大代表、卫生部门、媒体、普通民众参加旁听,提升裁判公信力;
整合各部门既有的医患纠纷调解资源,由法院来提供法律指导……
此外,杭州中院民一庭还首次编写了这本《医疗纠纷化解指引手册》,联合市司法局、市卫生局一起在各大医院、司法调解场所、法院立案窗口等处免费发放,这对有医疗纠纷争议的患者和家属来说,是个蛮不错的基础知识普及资料。
这本手册,第一期印刷2000册,月底之前覆盖上述场所。
《医疗纠纷化解指引手册》主要内容
■ 遇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家属)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化解,也可以找医调会调解,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这几种途径各有优劣:
直接找医务科或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比较便捷高效;
医调会专业、相对中立而且不收费,化解的成本低;
法院裁判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且有强制执行力为保障,但诉讼周期较长,且会产生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较高的诉讼成本。 ■ 到法院起诉的医疗纠纷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数额比例收取的,诉求越高,案件受理费越高。
举例说,1万元以下50元/件。但涉及患者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诉求都在50万到100万元之间,这一档次的诉讼费收费计算公式是:争议金额×0.01+3800。
以索赔100万为例,就需要案件受理费13800元。
■ 既然是医疗纠纷,几乎都要进行鉴定,以证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鉴定费是按件计取的,市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件;医疗损害鉴定费为4000元/件。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3500元/件,医疗损害鉴定费为4000元/件。
不管市级还是省级,涉及伤残等级鉴定的再加800元。
■ 医疗纠纷聘请律师的话,律师费不菲。根据浙江省物价部门的规定,律师费起步价2500元/件。医疗纠纷常见的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则收取4%-5%。
也就是说,打一场索赔100万的医疗纠纷,律师费就得支付近5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医疗损害鉴定可以委托省市医学会或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委托医学会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该鉴定机构应有具备相应临床专科知识和经验的鉴定人员参加。
■ 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封存病历,以保存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封存病历必须要有患者或者家属等代理人在场。封存的可以是复印件。
■ 如果确定医院方面有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造成患者或者死者近亲属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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