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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审理

2013-08-22 14:09: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治新报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关系到民族振兴的战略课题。

    为有效预防和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用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今年截至7月份,该院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6件43人,审结22件31人,审结率为85%,息诉服判率为90.1%。此项工作成为该院一个新亮点,该院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圆桌审理教育感化挽救同步进行

    近年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疏导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原则,将预防未成年犯罪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判运行机制。

    一张大圆桌取代了高高的法台,法官、检察官、未成年被告人及监护人等围坐桌前,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谈心式审理,整个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亲属一直在一旁倾听。2012年12月4日上午,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正式成立,并于当日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

    被告人邸某2012年多次采用撬车玻璃、砸车窗等手段秘密窃取车内财物,邸某实施犯罪时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庭审前,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辩护人与被告人的父母进行了沟通,全方位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并共同教育其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法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邸某判处刑罚,并当庭对其进行教育,邸某表示服从判决。

    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吴国云说,近年来,大武口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为犯罪年龄偏小,过早辍学,文化程度低,性格偏激,家庭教育缺失,过早进入社会后接触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对社会的认知程度较低、不辨是非,且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大武口区法院根据自治区综治委《2012年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和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增设未成年人审判庭。

    未成年人审判庭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审理辖区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参与社会延伸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此外,大武口区法院还将与大武口区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探索“三分开”制度,即在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时,实行分案移送、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诉审模式,严格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环境温馨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压力

    吴国云告诉记者,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就是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2名审判员、1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组成未成年人审判庭。审判庭采用“U型审判桌”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拉近了法官与被告人之间的距离,并贴有“正视过去、把握现在、憧憬未来”的标语,法庭环境温馨,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与恐惧感。

    审判庭负责人说,庭审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与被告人、法定监护人和学校、单位、村(居)委会的有关领导见面,了解其对指控犯罪的认知和意见,告知有关诉讼权利及配合做好庭审教育工作。

    对刑事未成年被告人应通知监护人出庭,保障知情权和诉讼权。开庭时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必要时邀请团委、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庭审,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咨询和干预。庭审中增加成长经历、犯罪成因、监护条件调查及法庭教育等程序,以便进一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及犯罪成因,进而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

    今年6月27日,大武口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马某系未成年人。因其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未能与马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受理该案后,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马某的诉讼权利,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工作人员前往固原市马某户籍所在地寻找其家人。经过多方探访和询问,终于找到了马某的家。办案法官向马某的母亲送达了起诉书、法定代理人应诉须知、开庭传票后,又详细了解了马某的生活状况,得知其幼时父亲离家,由母亲一人抚养长大。为减轻母亲的经济负担,小学毕业后马某便外出打工,结识了不良少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7月23日,未成年人审判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盗窃一案,并为马某指定了辩护律师,马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参加了庭审。通过庭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经过法庭教育,马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社会及家人带来的伤害和影响,表示愿意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多样帮教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低

    对未年人犯罪案件,大武口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制定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适用缓刑人员回访考察制度、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这些制度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带有极强的人性化色彩,为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被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还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学校师生来法院参观,了解法院;结合法制宣传日组织法官到街头,学校、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防止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选派8名法官担任辖区8所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座和“摩拟法庭”活动。近年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0余次,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积极与媒体合作,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帮助青少年及青少年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进行普法及警示教育,不断扩大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辐射面。该院通过形式多样帮教活动,促使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进一步降低。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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