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扎实稳健地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正在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司法厅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全系统动员会、年中工作会和活动推进会等多个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项活动办公室,明确规定:各单位党委是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整个活动的开展负总责,其他成员是分管处室(科)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人员到位、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较完善的组织体系,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规定动作必须到位,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下发了学习资料。各单位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计划的时间节点和规定内容,认真组织自学和集中学习,并对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交流体会、撰写论文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活动开展过程中,11名厅领导分别到联系点蹲点调研,积极开展了“三包三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厅机关各处室深入开展了“工作建卡联十户”活动,每个处室联系10个基层单位或10名服务对象,重点了解服务对象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月31日至今,先后组织召开了监所领导班子,市(县)司法局长,基层干警,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4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向18个省直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截至目前,已收集到原始意见、建议9大类510条,归纳整理出9大类117条。
制定了《厅机关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八项制度》和《厅党委克服“四风”十项承诺》,开展了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厅领导班子带头,围绕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八个着力”要求和“十对照、十整治”等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填写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并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公告。对部分已经查实的问题已着手进行整改,如已决定消减内部文件30%、因公出国(境)费用30%、公务接待费3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会议费10%、培训费5%。8月7日,经党委会研究,又减少了律师事务所许可、律师执业许可等8项审批环节,取消了1项公证审核项目。其他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正在根据难易程度研究措施,限期整改。(记者 张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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