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兰州海关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兰州海关关于共同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联系配合办法》,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余锦莲和兰州海关纪检组长唐永飞代表双方举行了签字仪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亮和兰州海关关长张银喜分别作了讲话。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王宏、陈中伟,反渎局综合处处长樊伟,综合处科长刘武平参加了会议。
李东亮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兰州海关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并联系海关的工作职责,详细阐释了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职能,同时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与公安、国土资源、煤监等行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情况,深入阐述了建立联席会议的意义和作用。最后,李东亮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双方的联系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双方在制度建设方面工作提了三点建议。
一是健全联系沟通机制。此次会议通过了两家关于共同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联系配合办法,是双方已达成的共识,要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方的配合协调力度。一方面,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应当每半年将立案查办海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通报给同级海关纪检审计部门,同时兰州海关在查案中发现重大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也应及时向省检察院通报。另一方面,海关纪检审计部门经过初核调查案件线索,对案件有一定认识,检察机关应充分尊重海关的意见,共同研究如何查办、如何处理案件,并最终达成共识。
二是建立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对海关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和维护海关执法权益等方面的调研分析,重点围绕海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以及放纵走私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要深入开展预警调研分析,了解把握海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违纪违法的动态、特点和趋势,共同对查办海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中存在的机制和制度性问题进行调研,建立和完善预防海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违纪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和推广。进一步加强执行力监督,上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和海关纪检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对下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派出专项指导检查组,推动此项制度深入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
此次联席会议是继去年双方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海关系统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坚持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双方在惩治和预防海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机制和渠道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高检院渎检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海关系统惩治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双方协作配合,共同预防和依法处理海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促进海关队伍自身建设,维护执法司法廉洁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联席会议增进了双方的了解,达成了共识,共建了相互信任进而促进相互配合的平台。
来源: 检察新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