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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不断创新督察抓落实的机制

2013-08-22 09:42: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历来非常重视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督察抓落实的机制,于1995年底探索组建了全国第一支省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随后各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督察机构,从而奠定了督察抓落实的基础,在推进贵州公安工作的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扎实开展现场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警务督察是公安工作抓落实的一个“灵招”,是促进工作的有效抓手。现场督察是督察工作的必要形式和主要手段。近年来,贵州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较好地发挥了督察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和决策落实。

  贵州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始终围绕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在督察部门牵头下,针对督察的内容特点,适时从相关警种抽调民警组成联合督察组,灵活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察、交叉督察等多种方式,集中进行现场督察,防止了督察中因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督察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发生。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二届“酒博会”、国际生态文明贵阳论坛等重大会议安保工作中,贵州警务督察部门主动介入,现场督察,跟踪发现问题,确保了上述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在“清网行动”专项督察中,贵州警务督察部门作用发挥明显,全省清网率达79.43%,提前超额完成部、厅清网率达50%和70%的目标,“清网追逃”行动取得了重大战果,受到部、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在加强队伍管理和服务群众工作中,贵州各级警务督察部门既当监督员又当服务员,着力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今年5月6日,纳雍县公安局一民警到省公安厅出差,晚上违规将警车停放在某小区门口,深夜因雷击导致警笛鸣叫扰民,被网络、报纸、电视台等媒体报道。警务督察部门迅速反应,及时查清,在小区召开座谈会澄清原因并道歉,取得居民谅解,社会反响很好。

  针对受当地酒文化影响、违令诱因相对多等特点,贵州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始终持续加大对执行“五条禁令”等警规警纪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违令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积极预防违令案件的发生。据统计,2010年,共查处违令案件10起12人;2011年,共查处7起12人;2012年,共查处2起2人,违令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强化涉警投诉案件查处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贵州各级警务督察部门立足本职,探索创新监督渠道,认真开展涉警投诉核查,不断提高回应群众期待、服务领导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案件查处,促进执法规范。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对涉警投诉案件的管辖、受理、考核等制度规范。重点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案件和省、部、厅领导批示的重大案 (事)件进行核查督办,分析报告案(事)件中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转化督察成果。一大批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了警民关系。

  加强执法风险评估,搞好预警提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各部门、各地区涉警投诉的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典型案例点评剖析、总结教训,加强对基层单位和民警执法执勤岗位风险的评估,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和提示,针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坚持做到提醒教育经常化、警示教育常态化、跟进帮助及时化,有效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充分发挥预警防范作用,服务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建立“涉警投诉”平台,拓展投诉渠道。各级警务督察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的渠道和方式,强化外部监督。2011年4月,创建贵州公安网上服务管理平台 “涉警投诉”专栏,进一步拓展了群众投诉渠道。截至今年8月,各级警务督察部门通过“涉警投诉”平台,共核查办理群众投诉事项564人次,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强力推行派出督察制度创新督察机制初显成效

  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实行派出督察制度,是贯彻新《督察条例》的重大举措。贵州作为这一警务督察创新机制的试点省份,在公安厅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正式组建5支派出督察队,明确由5名专职督导员(正、副处级)任队长,从厅机关各部门抽调10名民警任队员,其工作向公安厅党委负责,由厅警务督察总队负责指导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公安厅实行派出督察制度的规定》,派出督察队遵循“分片负责、巡回督察、定期轮换”的工作分工和“督导工作落实、查纠违规问题、调研辅助决策”的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厅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明察暗访。

  自实行派出督察制度以来,督察队员克服各种困难,深入基层一线,贴近基层民警,行程约15万公里,先后对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公务用车、警务用枪、阳光工程、取保候审等开展了现场督察,认真查纠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今年2月,第二派出督察队在施秉县巡回督察时,正遇该县马号乡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凶手付某、吴某被死者家属控制后情绪激动,极有可能再次引发新的案件。督察队获悉后及时跟踪,并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经多方协调,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省公安厅建立派出督察制度的基础上,贵州各市、州公安局遵照上级的要求,共成立了25支派出督察队,实行以巡回督察为主要形式的派出督察制度,延伸了警务督察的触角,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加强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引领督察信息化发展

  网上督察系统是公安监督机制的创新,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与公安执法特点相适应的督察机制。目前借助网上督察系统,能够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成效已得到各级公安机关的广泛认可,在拓展督察领域、延升督察触角、提升督察效能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引领了督察信息化和督察工作深化发展的趋势。

  今年,贵州各级警务督察部门以开展全省信息化建设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了督察部门岗位信息化应用能力达标训练,举办了全省督察信息化应用能力达标培训班,重点突出了“警务督察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督察系统”实战技能的应用,有效提升了全省督察民警的岗位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网上督察巡查的流程和方法,在强化网上督察实战应用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网上督察值守巡查、登记、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省公安厅还将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应用纳入对全省各市、州、区公安局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并力争在2014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场所、服务窗口、重点部位监控区域全覆盖的目标,从而提高网上督察系统建设使用效能。

  该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通过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查纠了公安机关执法场所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和制止在押嫌疑人脱逃1起、违规讯(询)问嫌疑人和在押人员等26起、变相体罚嫌疑人2起,查纠了一批执法场所不规范和内部管理脏乱差等突出问题2621件次,规范了执法。

  通过调阅网上督察视频录像,及时澄清了对民警的不实投诉,维护了民警合法权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谭升林在观看省公安厅“网上督察专辑”实录汇编视频后,感慨道:“我觉得经历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网上督察系统的应用在全省公安机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反响强烈,效果很好。(张云宏)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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