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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2013-08-22 09:29: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家庭、学校及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是从个案推断、感观认知的角度进行感性分析,从实证研究角度论证的较少。四川高院借助社会科学量化分析软件SPSS,采用相关分析、非参数T值检验分析、方差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多种实证调研方法,对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2009至2011年,四川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万余人,主要特征有:

    (一)侵财犯罪占七成以上。排在前六位的罪名分别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47.81%、25.42%、10.39%、2.88%、2.49%和2.32%。侵财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所占比例高达75.94%。(见图)

    (二)轻刑率、一审陪审率超过80%。未成年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占8.75%,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占4.73%,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等轻刑的占86.52%,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6.04%。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中,81%有人民陪审员参加,一些法院还特别注重邀请团委、妇联、学校、居委会等专业人士参与陪审,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低年龄、低文化犯罪日益突出。年龄结构方面,14至16周岁的低龄罪犯占未成年罪犯的21.77%,年均增长速度达4%以上,且主要集中在抢劫罪,占该年龄段罪犯的83.27%。文化程度方面,文盲、小学文化占25.86%,初中文化占63.53%,高中及以上文化的仅10.61%。身份情况方面,在校学生占未成年罪犯的13.92%,农民占47.45%,辍学和无业人员占38.63%。

    (四)“网络犯罪”不断攀升。对200名未成年罪犯的抽样调查显示,82.34%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关,未成年罪犯案发前经常出入网吧的占70.21%,其中沉迷于网络的占50.79%。因受网上暴力文化误导而实施暴力犯罪的占30.33%,因沉迷网络游戏缺钱上网而导致侵财犯罪的占20.45%,因受色情网站影响而性犯罪的占2.17%;甚至出现网上邀约犯罪或通过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的情况。

    (五)“激情犯罪”愈演愈烈。对200名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罪犯进行抽样调查,属“激情犯罪”的154人,占抽样数的77%。一般表现为自控力差,蛮横任性,逞强显能,遇事冲动,在受外界条件刺激下,往往不计后果,甚至因一些小事就行凶伤人。如成都市青羊区尹某与刘某因小事发生口角,尹某当即从旁边的水果摊拿起西瓜刀朝刘某右腹部刺去,致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涉校园暴力犯罪过半数。从未成年罪犯身份和侵犯对象看,涉校园的案件不断增多,且暴力程度明显。近两年,全省法院判处涉及校园(罪犯是学生或被害人的学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案件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62.24%。

    (七)毒品犯罪、性犯罪上升较快。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和性犯罪的绝对数量不大,分别占未成年罪犯总数的2%和3.91%,但均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29%和9.03%。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以贩卖毒品为主,占86.03%,且逐步从零散向比较固定转化,成员之间有“帮派”、同乡的特殊关系,使用暗语网络联系,实施犯罪容易得手。未成年人性犯罪以强奸为主,占77.53%。

    (八)共同犯罪日益凸显。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中,共同犯罪或集团犯罪的占28.1%,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中表现尤为突出。共同犯罪或集团犯罪的人员组成情况也发现了较大变化,前几年主要是未成年人参与成年罪犯组织的犯罪活动,起辅助作用,而近年来且出现了整个犯罪团伙均系未成年人的情况,值得引起重视。

    二、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因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课题组采用多种调研、统计分析方法,对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一)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因素。课题组随机抽取了200名未成年罪犯,考察其家庭状况。监管人方面,由父母直接监管的占28%,其他人监管的72%;父母婚姻状况方面,单亲家庭的占半数以上,达52.5%,父母再婚的占28%,父母未离婚的仅19.5%;经济状况方面,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仅8%,经济条件一般的33%,经济较困难的达59%。可见,未成年人犯罪高发于父母婚姻状况不稳定、对子女疏于监管、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用SPSS软件作方差分析和相关性分析,输出结果为:相关系数r=|-0.768|>0.6(相关系数即两变量之间的关联程度,通常情况下,相关系数0<|r|≤0.2,为几乎不相关;0.2<|r|≤0.4,为弱相关;0.4<|r|≤0.6,为相关;0.6<|r|≤0.8,为强相关;0.8<|r|≤1,为高度相关),显著性检验值P=0.013<0.05(显著性小于0.05表明数据可信度高)。该数据表明,家庭环境因素与未成年人犯罪显著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影响程度可达56%。

    (二)中学学生就读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程度接近40%。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是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该年龄段的孩子主要集中在中学阶段。因此,课题组在《四川统计年鉴》中采集连续7年的中学学生就读情况数据,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相关性分析,利用SPSS软件计算出他们的相关系数r=|-0.618|>0.6,显著性检验值P=0.039<0.05。该数据表明,中学学生就读情况与未成年人犯罪呈显著负向相关,即就读率越高,未成年人犯罪越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中学学生就读情况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程度达38%。

    (三)劳动就业率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显著。近三年未成年罪犯中,无业人员占近四成,直观地反映出劳动就业率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为量化分析,课题组在《四川统计年鉴》中采集近三年劳动就业率的相关信息,与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作独立样本非参数T值检验分析和相关性分析,结论是:劳动就业率对未成年人犯罪有较明显的影响。劳动就业率越高,未成年人犯罪率越低,前者对后者的影响程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达35%左右,特别是第三产业就业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程度更大,可达45%左右。这与青少年身体状况、就业技能、可选职业范围等多种因素有关。

    (四)城镇化率对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一定影响。从近三年四川全省各地区之间未成年罪犯数量看,分布极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和城镇化地区。课题组提取了全省21个市(州)城镇化率等相关信息,与当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单因素方差分析,利用SPSS软件输出的结果是:未成年罪犯人数呈右偏分布,城镇化率越高,其未成年罪犯越集中。再结合SPSS输出的综合指标(检验值F=1.604<临界值F(4,17)=2.96,双侧显著性P=0.22>0.05水平),表明城镇化率的高低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非是直接的、绝对的影响因素,只是说城镇化率越高,人口越密集,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和作案机会相对越多。

    (五)社区矫正是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四川全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未成年再犯罪人数年均下降2%,未成年再犯罪率也呈下降趋势,至去年底为2.7%。

    进一步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对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影响,用SPSS作时间序列分析,数据显示,未成年再犯罪人数和再犯罪比率在2007年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社区矫正成果效应周期平均滞后2年。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对今后两年内未成年人犯罪或再犯罪有明显的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影响程度为35%。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针对上述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就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如下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首要场所,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保证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人格、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的先导。建议倡导健康的家庭教育方式,工会、共青团、妇联可以联合有关院校、专家,开办家长学校,开设家庭教育咨询机构或网站,解答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提高家长教育孩子的水平。各级政府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应注重为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对失去双亲或父母失去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及时明确监护人,予以妥善安置,防止他们流落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强化学校的教育培养责任。学校是重要的社会控制机构,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可以帮助学生适应社会环境,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建议落实好九年制义务教育,降低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的入学门槛,采取多种措施防止未成年学生流失和辍学,尽可能促使未成年人接受学校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注重加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暴力、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不良心理和行为的及时发现和矫治,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建议积极推进劳动就业,适度放宽16至18周岁青少年用工条件,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就业服务力度,使这部分人离开学校后有一个新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不致沦落为无业人员,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基层组织的管理和引导职责,加强对“留守、闲散、外来”未成年人的监管帮教工作,尽量避免出现无人员、无设施、无场所的“三无”社区。

    (四)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贯彻行刑社会化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很好地实现使罪犯复归社会的目标。未成年罪犯身心发展尚不充分,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对象。建议加强对未成年犯的预测分析,根据未成年罪犯的年龄、成长经历、所犯罪行、犯罪动因和手段、判处刑期等因素,预测他们的再犯危险性和心理发展状况,个性化地确定矫正、帮教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教育、帮助、引导和保护未成年犯不再重蹈犯罪覆辙。同时,注重加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创新社区矫正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做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净化社会文化氛围。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未成年人所处的文化环境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黄色文化、暴力文化、拜金文化、享乐文化对未成年人荼毒之深,严重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建议不定期开展“远离网吧”等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和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实践活动等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培育未成年人正确的文化核心价值观。同时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整顿管理,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文化和社会丑陋现象,还孩子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课题组成员:李世成 叶 明 罗登亮 高 倩 邱素芳 王 佳)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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