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秦火火”、“立二拆四”——
他们是以造谣为业的网络逐利者
“‘7·23’动车事故政府花两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雷锋生活奢侈”、“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这些引起过热议的网络话题,只是“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人的杜撰,其目的不过是获取非法利益。
日前,秦志晖、杨秀宇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拘,网民拍手称快。
8月21日,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了两名曾经红极一时的 “网络偶像”、“网络推手”。
如此“网络偶像”:先赚名、再赚钱
8月19日,被众多粉丝追捧的“网络红人”秦志晖被民警传唤时,全身直冒汗,白色衬衫湿漉漉地紧粘住前胸后背。
他不自在地站着,上身微微地抖动。办公桌上,办公设备很简陋——只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这让人感觉其主人随时想收拾东西离开。3年期间,秦志晖用这台略显老旧的电脑发布了约3000条造谣传谣微博。
高中毕业后,秦志晖先后辗转北京、广东等地谋生。直到2010年7月23日,他进入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才发现自己的“特长”是炒作。
刚进公司1个月,公司就安排秦志晖进行了一场个人炒作秀。他穿着西装,以动漫人物“咸蛋超人”形象进行了恶俗的表演,表演中他竟然脱下裤子吸引眼球。公司将这段视频放在网上,扩大影响力。
说起最初的炒作动机,秦志晖毫不隐讳:“我是为了出名,出名了就好赚钱,我就是要先赚名、再赚钱!”
一个网上流传很广的视频显示了秦志晖是怎样炒作自己的。视频中,他在人员密集的北京地铁1号线和5号线,身披一条打印有“我是中国秦火火,请关注我的微博”的字条,不时对喧闹的人群大喊,引起不少人对这个略显神经质的男子侧目。
网友宋某告诉记者:“许多人就是这时开始关注‘秦火火’的,到百度上搜他的信息,这让他很快在网上获取了知名度。”
秦志晖的微博拥有12万名粉丝,自2011年至今,他以“秦火火”先后注册了12个微博,每一个都发布过谣言信息。网友对他有各种封号,他最得意的是“谣翻中国”这个封号。
如果仅仅是自我炒作,不过是自恋成癖的一种表现。但如果利用网络,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这就践踏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秦志晖逐渐走上不归路。他先后炮制了铁道部向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意大利籍遇难者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微博发出转载后,个个都成了网络热点话题,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秦志晖微博内容的来源竟然全凭个人臆想编造。他供认:“我发的微博不符合现实,很负面。”
追捧者越来越多,秦志晖也越来越深地陷入造谣迷雾,不能自拔。他一再宣称:“利用网络热点颠覆名人,才能尽快提高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就有了钱。”
如此“网络推手”:以造谣为业
8月21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眼前这名戴眼镜、皮肤黝黑的男子目光机警地望了望记者。他叫杨秀宇,曾自诩为“媒体人”。
不同于向公众传播事实真相、弘扬社会正义的媒体人,这名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媒体人”以造假传谣为业。
杨秀宇回忆说,他失业后,到北京创办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据秦志晖说,尔玛公司名义上是营销策划公司,实际上却是一家“水军公司”。打着“媒体人”、“营销公司”的幌子,实际上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牟取不法利益。
为了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该公司成立网络推手团队,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达到为公司牟利的目的;同时,公司还一直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牟利。
办案民警介绍,杨秀宇的操作手段无非是刻意制造一个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然后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将相关人物炒作成互联网名人,相关人物开始走穴演出名利双收。
秦志晖说,他们公司的理念就是“三情营销”,即以“情感、情绪、情欲”作为营销方式,不择手段,只注重传播效果。该公司甚至使用淫秽手段对多名想出名的女孩进行包装,其中包括“中国第一无底线”暴露车模、“干爹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等。
从居无定所的“北漂”,到年收入过千万元公司的创立人,杨秀宇只用了7年时间。一系列炒作事件的背后,实际上逃不过“利益”二字,“一件事炒热有人关注后,就会有企业来找公司。”(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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