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有两个工业园区、一个旅游开发区,涉及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和黑龙滩水库等重点项目。如何化解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拆迁安置、劳动争议和土地纠纷等矛盾纠纷?如何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龙正法庭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并逐渐找到了解决之道
眉山市仁寿县法院龙正法庭,有7名干警,辖四乡四镇,覆盖天府新区仁寿区域,总面积5000余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9.5万余人。
辖区内有工业园区,也有旅游开发区,如何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众多矛盾纠纷,成为摆在龙正法庭面前的难题。
近年来,按照眉山市委 “主动作为创一流”目标,为推动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龙正法庭以深化“诉非衔接”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份外”工作 法官助砖厂恢复开工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真是非常感谢!”这是一起非诉案件当事人谢某对龙正法庭庭长张巍耀说的一句话。
王某是仁寿县视高镇页岩机砖厂法定代表人。2005年,王某与何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将砖厂承包给何某经营,期限为15年。后经王某认可,谢某以约80万元资金入股,与何某达成合伙协议,何某任出纳,谢某任会计。2011年上半年,何某突然携款200余万元“跑路”,致企业负债360余万元。谢某及债权人以其涉嫌诈骗向视高派出所报案,但各方遍寻何某无果。工人怨声载道、拒绝开工,并扣下厂里机器设备。
谢某奔走于视高镇政府与派出所之间,还向省、市政府反映情况。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调解无果,便邀请龙正法庭协助处理。
该案尚未进入诉讼阶段,本属“份外”工作,但张巍耀等迅速研究案情,认为走司法途径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他们大胆提出一个办法:第一步,将债务按企业债务和个人债务分类处理。经查,何某和谢某承包该厂后,为厂里添置了价值约200万元的机器设备,因此,由王某负责偿还企业债务200万元;第二步,厂里库存成品砖价值约20万元,变现后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第三步,剩下的何某的私人债务,等何某出现后再偿还。
方案一提出,各方均表示合理,砖厂随即恢复生产。事后,镇党委政府送来一块“诉非衔接先进单位”的牌匾,赞扬“园区法庭”扩大了司法服务半径,为党委政府发展经济助力。
三方联动 化解重点工程征地纠纷
“法庭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张巍耀对法庭如何创新管理有独到的见解。
去年,辖区内二峨山隧道重点工程因工程需要,征用了视高镇洪湖村花果山联办果场的土地30余亩,并支付了各项土地补偿款77万余元。而洪湖村村民与花果山联办果场所在社的村民因对该补偿款的分配发生争议,导致工程停工。
视高镇党委政府与龙正法庭联系,张巍耀等会同调查组到洪湖村进行走访调查。
经了解,1976年,洪湖村联办果场由视高镇洪湖村开办,占用了洪湖村8社的土地230多亩,其中大部分为荒山,由村组织各社村民开荒。果场在有收益时,将每年纯收入的3%支付给洪湖村8社作为土地报酬,土地使用权属果场所有,并签有《洪湖大队联办夏橙场协议书》。1994年果场成立股东委员会,并由洪湖村各村社干部担任委员会成员;随后,股东委员会将果场承包给本村8社的五户村民,由每户村民每年向股东委员会缴纳承包费2232元,双方承包合同书补充材料。针对工程各项土地补偿款,洪湖村8社的村民代表认为,土地赔偿金应由本社社员所有,青苗补偿费是属于洪湖村全村社员所有;而洪湖村村民认为,增值部分应属全村共有,青苗补偿费当然属全村共有。谁也不想让步,矛盾尖锐。
法官连续三天到每户、每家走访,宣讲法律政策,做思想工作,并提出一个分配协议:按协议书中的规定,将补偿总额的3%作为洪湖村8社的土地报酬。经核算洪湖村8社共计分得48万余元,洪湖村全村分得28万余元。分配协议得到各方同意,工程也得以继续实施。
随着园区经济发展和大型项目建设的推进,大量矛盾纠纷即将或已经进入诉讼,龙正法庭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召开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庭长定点联系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定期召开重大项目服务推进会、走访重点企业等方式,仅半年时间,就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万余元,特别是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借助当地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多种社会资源,法庭社会管理成效进一步凸显。
院长专访>>>
为天府新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访仁寿县法院院长唐涛
作为审判机关,法院在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的定位,唐涛谈到,仁寿县法院紧贴天府新区建设新型产业综合体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司法理念,不断加强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接下来的园区建设服务中,唐涛表示,仁寿法院将不断扩大司法服务天府新区的成效,加大对危害社会治安、破坏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建设营造良好有序的治安环境、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 莫秀娟
代表声音>>>
法庭妥善化解园区建设大量矛盾
——对话眉山市人大代表、仁寿县龙正镇农技站站长罗艳红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罗艳红说,“我每个月都能收到眉山中院寄送的 《眉山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还随时登录法院的网站,这让我及时了解法院正在审理的一些重大案件。我在龙正镇农技站工作,平时和龙正法庭打交道最多,应该说龙正法庭的工作成效就是我对眉山法院工作最直接的感受。”
谈到对龙正法庭印象最深刻的工作是什么,罗艳红说:“最大的感受有两点,一是巡回办案,龙正法庭经常深入到村社、企业巡回开庭,到农家就地调解,这方便了群众诉讼,也扩大了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服务大局,龙正法庭妥善化解涉及天府新区等园区建设的大量矛盾纠纷,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也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