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贴近基层、面对一线优势,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项城市消防监督和公安派出所实际,项城市公安局“五项措施”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力量配备。城区公安派出所要确定至少1名民警专职负责消防工作;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明确至少1名兼职消防民警负责消防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要填写专(兼)职消防民警备案表(附件),报市公安局备案。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一批文职人员,为每个城区公安派出所派驻1名文职人员协助专(兼)职消防民警开展监督检查,要指定1名防火干部或文职人员定点联系乡镇派出所,定期上门指导帮扶工作开展。
明确岗位职责。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公安派出所所长是本单位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应当保障责任区民警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要确定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协助所长具体开展消防工作。专(兼)职消防民警是本单位消防监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督促警务室民警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村(居)委会消防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对本所管辖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搜集、整理、上报相关业务资料。
落实各项制度。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城区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不少50家,乡镇公安派出所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次,各警务室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家。
规范各项配置。硬件方面,各派出所要专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和档案室,消防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张贴消防警务、职责制度、执法流程3类公开、公示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消防专用交通工具。软件方面,要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户籍化管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消防专项行动、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告知、火灾调查、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等10类档案,由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填写、规整和保存。
加强经费保障。市公安局将把各派出所消防经费进行单列,每个城区公安派出所每年不得低于1万元,每个乡镇派出所每年不得低于5000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同时,市局每年将拿出专项奖励经费,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消防工作考评情况,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直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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