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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霞:串串足迹闪耀为民路

2013-08-21 13:58: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史霞自1985年进入永城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基层派出法庭、民事庭、立案庭工作,任立案庭庭长8年。她在民庭工作18年,办理案件1000余起,配合他人办案近600起,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缠诉和上访。在立案庭工作8年,审查立案近4万起,正确率10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9000人件次,化解处理信访案件200余起,均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践行核心价值观筑牢一个理念

    史霞作为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面对该市“人口数量大、地域面积大、信访总量大,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多、涉法隐患多,信息摸排难、立案调处难、人员稳控难”的形势,身在局部、不忘谋全局,身在基层、不忘分党忧,身在岗位、不忘解民难。

    立案和信访是个很“熬人”的活,熟悉人民法院工作的人都会皱起眉头。史霞却知难而进,以真诚化解纠纷,用爱心融化坚冰。永城市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4000起以上,件件要经她审查立案,每年的流程表摞起来有一米多高,起诉材料上千斤,每一件、每一份都要她亲自签字确认。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地排忧解难。2011年12月有90多名农民集体到永城市人民法院上访,她耐心劝说,细心解释,硬是将准备“此地搞不了,进京见领导”的一帮较真的人说服下来。一名来自安徽的律师经过和史霞几次打交道后,发短信告诉在家乡当人民法院院长的同学说:同是法院立案庭,不妨借鉴学永城。

    以“四个服务”践行两大职责

    史霞说:“我什么都够用,就是上班时间不够用。”熟悉史霞的人都说,每天她只要走进办公室,就没有闲过,一天到晚都看到她在为工作忙活。

    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维权,为社会大局维稳”两大职责。2010年12月,永城市人民法院大胆改革,积极探索,率先在全省人民法院成立“女子立案庭”,建立信访立案接待大厅,以“四个服务”,模范践行“维权”、“维稳”两大职责。一是“便利”服务。史霞作为立案庭长,每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0余人次,她做到了让信访人带着疑惑、不满而来,带着明白、高兴而归。二是“贴近”服务。采取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积极开展假日立案、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甚至上门立案等以方便百姓。三是“融冰”服务。积极开展诉前圆桌调解,理气解惑、化解怨愤、调和纷争,尽可能把矛盾溶解在立案环节。四是“保姆”服务。对当事人进行细心呵护,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让群众感受到天平的公正与威严、体味到法律的温情与关爱。

    靠“三真工作法”赢得三好殊荣

    立案信访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工作烦琐、复杂、量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利益和人民法院的形象。史霞用“三真工作法”办好案、干好事、做好人,赢得了好法官、好庭长、好军嫂“三好”殊荣。

    她经常告诫全庭人员,别看我们的工作不起眼、很平常,但一头连的是群众和当事人,一头连的是法院和法官;动真情,当一名好庭长。史霞常讲,基层法官没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要坚持换位思考,从维护群众利益的小处想起,从关乎群众冷暖的小事做起,从事关群众生活的小案抓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小节改起。

    史霞凭着满腔的热情、优质的服务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干劲和气度,走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她的工作经验被永城市委、商丘市委政法委员会、省委政法委员会转发,永城市人民法院被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单位。

    2008年至2012年立案庭工作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中连续第一;2011至2012年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名列全省第一。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