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建立以二访三查四注重为内容的“二三四”审判管理机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在对该院上半年审、执结的案件评查中,案件优秀率96%,无一错案,一审服判息诉率9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访”即评查人员抽访。组织“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近期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访调查。查阅案卷,回访当事人,了解干警在审判活动之外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督促干警强化自律意识、廉洁办案;监察人员回访。由监察室和政治处联合回访,对案件进行当庭回访或事后电话访、上门访,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以及法官办案中只否存在违规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研究处理措施,及时回复当事人。
“三查”即查审判作风。采取突击检查方法,由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和政治处相关人员,不定时不定期抽查,重点查在庭审纪律、语言表达、归纳焦点是否正确以及是否行使了法官释明权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查审判纪律。由纪检监察室向当事人邮寄《诉讼执行案件监督卡》,对外公布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从中发现是否有乱收费、让当事人加油或租车送达、扣押当事人财物、挪用当事人标的物以及收受当事人财物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查审判质量。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评查中院发还、改判案件,长期上访案件以及人大、政协反映强烈的案件,从审判程序、实体、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量、事实的分析与认定、是否超过审理期限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注重”即注重审限管理。要求法官对于民事案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如果没有重大、疑难等特殊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两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四个月内结案;注重庭审观摩。组织全体审判人员相互观摩庭审,让每位审判人员通过观摩庭审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逐步提高当庭认证的能力、驾驭庭审能力以及把调解艺术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能力,促进审判人员相互交流学习,逐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注重业绩通报。要求每个业务庭每月底将本庭内每位审判人员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调解数、调解率以及有无涉诉信访案件情况报送院审管办,由审管办汇总后每月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注重全方位监管。设立全面检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制度,将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有机结合,通过采取庭审评查、审限督查、结案评查、归档检查、节点监督、网上纠错、定期抽查、质量通报等一系列措施,落实全方位监管。(夏邑县法院 李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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