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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醉驾被拘,小节不守必致大亏

2013-08-20 14:15: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45岁的陈某是一家中央在武汉单位的高管,厅局级干部。想起去年醉驾被捉的事,他就心里烦。去年10月11日晚,家住武昌区徐东大街的他在住处附近设酒宴款待上级领导,考虑到离家不远,自己酒量也不错,就让自己的专车司机先回去了。宴罢他醉驾上路,开出10余米后被交警捉住,并因此被拘,仕途受到影响(8月19日《武汉晨报》)。

醉翁之意不在“酒”,公款吃喝招待中拼命灌酒的“宁伤肠胃,不伤感情”,其实并不是为了真感情,其醺醺之意在于拉关系、套近乎、养人情、维护特定的圈子,乃至以酒为媒进行权力资源的交换。因此厅官在醉驾被拘之后不能只怪“酒”,到底该“怪”谁?真需细思量。

一要怪自己法治观念淡薄。自己开车的厅官也是司机,岂不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酒驾和醉驾的惩罚性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酒驾醉驾犯法,有触犯刑律的严重风险和后果,还要心存侥幸欲图闯关,不怪自己还怪谁?

二要怪公款吃喝祸官殃民。宴请为什么都离不开酒?大家端着盘子吃自助餐,或者干脆一人一碗武汉热干面,难道就不好吗?所谓“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纯属扯淡!不只是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公款被浪费、厅官醉驾被拘、群众还要在背后指指点点戳脊梁骨,不怪吃喝腐败还怪啥?

三要怪上级领导不带好头。领导在主席台上明明讲的是严于律己、简化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为什么到了基层、深入企业,却好意思让人家设酒宴款待呢?吃喝之后,眼见陈某带着醉态开车,又为何不去制止?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不守规则的领导和不守规则的下属,在某些方面是互相影响的。有如此领导作镜鉴,不怪领导还怪什么人?

小节不守,必致大亏。因醉驾而失前途,这对陈某是一个沉痛教训,使其由此更加敬畏法律和规则,更加懂得慎独慎行慎微慎欲的深刻意义。或许,他还应为此感到万幸——这还只是一次刚刚开车即被查纠的醉驾,潜在危害还没有机会爆发释放,如果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和闯关意识,在行使权力、调度资源等方面也有“醉驾”行为,其过程无法逆转,后果难以补救,最终只能摇摇晃晃地坠入人生深渊。

河南 涅水缨 公务员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