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法官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现在的我还是一个对法律无知、对人生没有一点计划的毛孩子……”8月初的一天上午,吴江法院少年庭法官杨小红电话回访,因聚众斗殴被判缓刑接受矫正的小朗(化名)向她报告近况时说道。
小朗16岁时就出来闯荡,后辗转来到吴江。他为人豪爽,很快结识了一帮“铁哥们”。2010年6月的一天晚上,小朗的“哥们”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就纠集小朗等人与对方斗殴,双方互有受伤。事发后,惊慌失措的小朗逃回了老家河北“躲避风头”,一年后投案自首。今年4月,小朗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虽然被判了缓刑,但总感觉别人的眼光是异样的,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杨法官给了我动力,带我来到‘基地’。”小朗口中的“基地”,就是位于吴江区平望镇的苏州亿强冶金原料有限公司。
2011年7月4日,苏州市首家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阳光家园”在这里挂牌。“通过给外来未成年犯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可以为这些孩子回归社会搭建一个心理缓冲和劳动技能锻炼的平台,”吴江法院院长金玉平告诉记者,在这个家园,他们可以“阳光”地开始新生活。
小朗进基地后,公司为他安排了劳动技能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文化学习辅导员和法律咨询辅导员,配合做好小朗矫正期间的各项工作。小朗还利用休息时间坚持写“思想汇报”。记者翻读发现,其中有对人生的感悟,还有对后来者的鼓励。
吴江法院少年庭副庭长朱七一告诉记者,在小朗之前,已经有两个非吴江籍未成年犯在基地顺利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他们从最初的少不更事变得懂感恩、懂回报,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据介绍,2009年以来吴江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5件505人,其中外地户籍被告人460人,占到91%。对这些孩子来说,如果判处缓刑后回原籍进行矫正,脱离了父母的视线,脱管漏管的可能性非常大。
为此,早在2011年5月,吴江法院就联合市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制订了《非吴江籍罪犯接收实施社区矫正指导意见(试行)》,将社区矫正接收地点由户籍地司法所改为“居住地”司法所,构建起非吴江籍罪犯本地社区矫正体系,消除地域差别,实行平等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该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奔走呼吁,促成了全市首家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阳光家园”的诞生。
“把这些孩子送到基地有两个好处,一是将其与成年犯分开,隔离负面影响;二是让他们感受到平等对待的尊重感,减少了社会歧视的压力。”平望镇司法所所长李炳荣在采访中表示,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他们非常愿意与法院一道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记者采访获悉,吴江法院2004年被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不久前,团中央调研组在该院调研时,也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当前,吴江法院正以未成年犯矫正机制的不断完善,不断续写“阳光家园”的成功实践,步履坚定地向着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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