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众瞩目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专门要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这是本轮大部门制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与以往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不同之处。
今年全国两会后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提出了核心要求。一言以蔽之: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此后公布的机构改革任务分工,更详细提出了一系列限时完成的具体工作。比如2013年9月底前提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同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12月底前提出“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的具体政策,等等。
随着本轮大部门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社会组织将迎来怎样的制度变革和发展机遇?公众可以预期的改革进展和不尽了解的改革难度有哪些?近期《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就此专访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
他认为,此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正当其时,凸显了中央高层对于政府职能转变规律性的把握。而且,随着近年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如今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时机已趋于成熟。
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正摆在50万个中国社会组织的面前。
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取向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主张将政府职能中“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分工,“政府购买服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共同构成了社会组织改革在2013年的三件“硬任务”。旨在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日益充足的发展空间,帮助社会组织更好地“接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在顶层设计出台和具体政策落实之前,一些地方的试点、探索、经验和困惑,将为各地明确改革方向、破解改革难题提供思路。
拥有“承担政府职能”意愿的社会组织不在少数。它们正在市场的选择和民众的“投票”中逐步发展、成熟。虽然其管理、运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少社会组织成员认为,政府应该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充分发展,以达到瘦身、减负和分流风险的目的。
一些基层干部和业内专家向本刊记者表示,本轮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政府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从体制内转移到体制外,由社会组织承接,从而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然而,政府“交棒”之后,社会组织能否“接盘”?又该如何“接盘”?
但是,一个没有多少实力和名气的社会组织,要想生存和壮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是所有西部草根社会组织面临的共同困扰。越到西部基层,建议国家和地方对社会组织发展加大政策扶持的呼声就越强烈。
西部地区登记管理机关力量相对薄弱,有时‘只顾低头拉车,无暇抬头看路’。对政策的研究制定不够,导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措施不完善,尚未设立财政支持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也没有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政社分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是当前讨论比较多的话题。在西部地区,一些社会组织也存在“政社不分”的现象。“官办”社会组织能否回归“本色”,成了其他社会组织能否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前提。
7月中旬,在民政部与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的“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上,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见到了云南社会组织改革的4份“征求意见稿”。这4份文件旨在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探索改革路径。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作为民政部确定的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云南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进行了大胆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度建设基础扎实,改革举措率先垂范,社会组织作用明显。
位于长三角的上海,是全国闻名的社会组织培育“先行者”。从开发开放之初就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浦东新区,更是在社会组织领域拥有近20项全国率先之举。在浦东,活跃着1600多家社会组织,另有备案的社区群文团队5000余家,每年获得政策补贴、政策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5亿多元,涌现出300多家比较优秀的社会组织、100多位领军人才。
民间草根的生气活力,在宽松积极的培育环境和政府职能转移的刺激下,活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