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川省公安机关芦山“4·20”地震抢险救援队等集体和孟俊蓉等同志进行奖励公示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奖励工作有关规定,现对拟记一等功的集体、拟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8月25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公安部政治部
联系电话:010—6626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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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741
公安部政治部2013年8月19日
公示名单
一、拟记一等功集体
四川省公安机关芦山“4·20”地震抢险救援队
四川省芦山县公安局
四川省宝兴县公安局
二、拟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个人
孟俊蓉(女)四川省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所长
姜国虎 四川省芦山县公安局双石派出所所长
徐礼茂 四川省宝兴县公安局灵关派出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