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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多元路径提升司法公信

2013-08-20 09:22: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忠县位于重庆市中部,距重庆主城220公里,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移民搬迁重点县、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近年来,忠县法院通过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实现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不断增强。用该院院长唐艳的话来说,就是“让老百姓对裁决信服、对法院工作认可”。

    提质量促公信: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从今年开始,忠县法院的法官们在每一次庭审时都得做好应付“突击考试”的准备。今年年初,忠县法院院长唐艳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宣布:忠县法院将全面推行庭审测评常态化计划。这项计划与以往测评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事前不打招呼,完全随机抽查进行。

    该院民一庭副庭长罗燕对她的一次“考试”经历至今记忆犹新。

    今年3月31日下午3时35分,罗燕正坐在该院第四法庭审判席上组织一起离婚案件的质证。这时,该院副院长李伟和另一位女同志走进了法庭找了座位坐下。庭审全程,他们都认真听着,并不时用手中笔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

    事前并未得到测评消息的罗燕并未受到干扰,继续组织开展庭审。

    “你今天的庭审活动很成功,着装规范,言行适当,争议焦点归纳也很准确,还望继续保持。”直到下午5时27分庭审全部结束,李伟对罗燕的庭审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李伟告诉记者,作为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过程,庭审对于法官作出公正的判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推行庭审测评的常态化计划,就是要促使法官在提高庭审质量上下大气力、出真效果。

    该院参加测评的主体并不局限于法院的领导。参加庭审测评那位女同志就是重庆市人大代表、忠县妇联主席付蓉国。她说:“忠县法院实行庭审测评常态化,突击抽查法官的庭审活动,对庭审行为规范、语言表达、庭审驾驭、总结归纳、评议裁判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打分,能够极大地促使法官提高自身的庭审驾驭水平。这项制度值得大力推广和提倡。”

    作为法官助手的书记员,他们的能力培养,该院又是怎么做的呢?

    “噼里啪啦……”5月9日上午,忠县法院6楼中型会议室传出一阵阵敲打键盘的声音。

    会议室里,该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邓清正在宣读(2012)忠法民初字第2026号调解书的内容,而十多位年轻的书记员正在用电脑将内容进行快速录入。

    像这样的书记员技能竞赛,忠县法院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一次。竞赛项目包括快速录入、裁判文书勘误、庭审记录考核、网上信息录入考核、案件立卷归档考核5项。对于比赛的优胜者,法院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该院刑庭法官彭明华是竞赛的坚定支持者。他说,通过比赛,他的书记员各种基本能力得到了提高,他办起案子来也受益不少,对于法官来说这种比赛是一种“善政”。

    该院刑庭书记员李旖旎则说:“以前认为书记员工作不重要,没想到通过这样的一比才知道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同时也在竞赛中找到了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尊荣感。”

    “书记员的能力与素质直接关系到法庭庭审的质量,最终会影响到司法裁判的质量与效率”,邓青认为。

    除此之外,忠县法院还印发《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的若干具体意见》,全面规范信息录入、文书送达、案件审批等办案环节,让承办法官人手一本操作指南,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出台《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评分标准》,采取部门自查、交叉检查、职能部门现场督查、领导抽查等方式评查案件质量。

    来自重庆高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至6月忠县法院刑事条线案件质量评估值为98.6532,与去年同期91.4731相比,指数上升7.1801个值,在全市法院排名第3位,较去年同期上升17位,提升效果明显。

    “不管是推行庭审测评常态化、裁判文书培优计划,还是评选审判业务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这些举措最终都落脚在提升审判的质量上”,院长唐艳说,“因为案件质量是法院的命根子,只有扎扎实实把案件质量搞上去,法院的判决才会有权威,老百姓才会相信法官、信任法律。”

    倡廉洁促公信: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腐败对于法院的形象、司法的公信是毁灭性的,正如重庆高院院长钱锋所言:“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

    唐艳告诉记者,组织上安排她到忠县法院工作,她有两个愿望,一是把案件管好,案子不能出问题;二是把队伍带好,法官一个都不掉队。

    如何最大程度地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忠县法院给出了“创新司法机制,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的答案。而在廉政风险“高危区”的执行部门设置专职廉政监察员制度即是一例。

    该院副院长蒋大明说,专职廉政监察员通常由监察室副主任兼任,他们通过廉政谈话、监控执行流程、监督案款发放、案件抽查回访等措施,加强执行案件节点廉政风险防控。

    一名重庆主城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对该院实行的大额执行标的款领取,由专职廉政监察员介入谈话制度十分称道,“我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委托的代理人,我代理过很多案子,也曾去过很多法院申请执行,但忠县法院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不仅是这里的执行法官清正廉洁、公正高效,而且这里出台了一些能时刻监督执行法官的好制度。”

    据介绍,按照该院《关于加强大额执行标的款领取风险防控的规定》,专职廉政监察员对于执行标的超过5万的案件都要对案件的执行情况作全面了解,特别是承办法官等办案人员有无索、拿、卡、要和要求陪吃、陪住、陪行等不廉洁行为。李某的案子因为执行标的超过了50万就属于上述的情形。

    统计显示,专职廉政监察员在这类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共计与当事人进行谈话127次,累计发放大额执行款1297.6万元。

    专职廉政监察不仅贯穿于执行的全过程,也延伸到了执行兑现之后。

    从2012年底,该院就开始实行专职廉政监察员定期抽查案件、回访案件当事人的举措,要求执行庭专职廉政监察员每月随机抽查案件5件以上,回访案件当事人5人以上,重点掌握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发现问题要向监察室和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报告,并将检查处理情况随案入档。

    今年6月,申请执行人秦云在接受忠县法院执行庭专职廉政监察员回访时这样说:“忠县法院的做法让我感到温馨,承办法官在执行中没有发生不廉洁现象。”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52件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回访当事人65人次,对案件是否穷尽执行手段、执行人员是否与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等进行了详细抽查、回访,未发现任何不公正、不廉洁现象。

    以公开促公信: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

    4月10日凌晨4时31分,网友“踏雪无痕”@重庆忠县法院女子法庭:“请问八十几岁的老人被一神经病打成重伤,怎么办?”

    当日上午7时07分,重庆忠县法院女子法庭@“踏雪无痕”:“您好!如果打人者确系精神病发作,其不负刑事责任,但您可到当地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要求其监护人承担医疗赔偿等费用;若其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打人时并未病发,您可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忠县法院女子法庭官方微博工作的一个真实场景。

    这个2012年3月12日在腾讯网开通的微博,目前已为网友释疑解惑314次。而在微博开通之初,向社会作出的“所有咨询都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的承诺也从未食言过。

    “忠县法院女子法庭利用微博平台提供法律咨询,与网民互动,为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作了有益尝试,值得肯定”,忠县县委书记刘贵忠日前在法院情况通报上作出这样的批示。

    在案多人少、审判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开通并派专人管理这样的微博?

    “这是因为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目睹了太多老百姓因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差,弄不懂法律专业术语、法律实体程序等问题而输掉官司的真实案例”,该院副院长肖仁华说,“所以我们就一直琢磨着如何为老百姓开辟一条释疑解惑、指导老百姓更好参与诉讼的快捷通道。”

    循着这样的思路,忠县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阳光投诉处理中心,让33名中层干部每天轮岗值班,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立案、信访当事人进行全程负责、全面引导;每季度举办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普通群众了解法院、走进法院;逐步提升各类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2012年裁判文书共上网961份。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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