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市消费者委员会举行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签字仪式。该机制旨在打造投诉、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全方位的消费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
据了解,为促成这一机制的建立,去年以来,揭阳中院与市消委会多次联络沟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今年1月18日,双方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了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消委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成员由消委会指派若干名调解员和法院指派2至3名熟悉立案和消费纠纷审判业务的法官组成。消委会安排的调解员主要从律师、法律工作者或者退休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中选聘。
新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直接向消委会申请调解的,消委会可邀请法官参与调解;消费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委托消委会进行诉前调解。审案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邀请消委会参与诉讼调解。对于涉及判后维稳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案件宣判前后,可以邀请消委会参与判后维稳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消委会还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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