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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县法院庭前会议提高庭审效率

2013-08-19 14:06: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近日,山西古县法院刑庭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被告人南某、郭某抽逃出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案的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是以往没遇到过的新类型案件,刑庭召开庭前会议,对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各项程序性问题予以解决。根据南某辩护人的申请,庭前会议以后,公诉机关提取了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将准备当庭出示的证据提供给了法庭,有效防止了庭审中证据突袭可能导致的庭审中断。

庭前会议增加了案件信息的透明度,庭审效率大大提高,通过庭前会议,理清了案件审理思路和争议焦点,庭审调查重点得到进一步明确,与审判有关的大量程序性问题均在庭前会议得到较好解决。(毕红风)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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