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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极端思想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

2013-08-19 14:05: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南疆巴楚“4·23“事件、鄯善“6·26”事件的发生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是,数十条人命的随风而逝,令闻者足以终身难忘。这其中,既有无辜的群众,也有敬职的基层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还有可鄙的肇事者——那些受宗教极端思想蛊惑的暴力恐怖分子。

    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这些普普通通的农民转瞬间化身凶残的暴徒,挥舞屠刀,将刀尖指向了自己的乡亲、发小、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不只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令人痛惜,还有他们亲人感情上的伤口,还有他们未竟事业的遗憾,还有他们未竟人生的悲凉,也许,还有许多令人感伤的未竟愿望与期冀。

    那位24岁的美丽维吾尔族姑娘,尚期待着爱人早日为她披上嫁衣;那位才做了父亲的镇长,年幼的孩子们一直在等待着慈父的归来;那位卧床不起的老人,还在强撑着病体,不愿意接受暮年丧子之痛这样残酷的现实;甚至于那些罪犯们的家属,也不愿意昨天还在一起亲昵的父亲、丈夫、儿子,今天就已经成为众目所指的罪犯,令他们今后愧对乡亲。答案就是宗教极端思想,它是这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幕后元凶。

    宗教极端思想,一般是指在宗教名义掩盖下,通过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暴力恐怖活动或民族分裂活动的社会思潮和政治势力。被其蛊惑的人们,无论是少年、青壮年、老年、女性,会变得良知泯灭、狂热无比、丧失理智,并进而投身于痴心妄想的幻觉,为了实现一个个邪恶目标而铤而走险。它是致人错乱的毒品,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病毒,是随时都会危及社会安全的定时炸弹。

    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肇始于1933年穆罕默德·伊敏、沙比提大毛拉之流在“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影响下,在和田创立的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他们持宗教极端主义观点,手段残忍,对伊斯兰教其它学派的人员进行残酷迫害甚至杀害。最终,在各族人民的强烈抵制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仅仅存在了几十天就覆灭了。之后,东突分子艾力汗·吐烈又混入三区革命之中试图浑水摸鱼,但是在阿合买提江等三区革命领导人的坚决抵制下,他们的企图又一次落空。新中国成立后,“东突”分子流亡国外,建立暴力恐怖组织,继续从事传播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和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

    现代各国宗教极端主义宣扬的宗教极端思想与暴力恐怖主义同出一辙。它们的共同主张就是用暴力手段,制造恐怖活动来反对政府和现行社会制度,最终夺取国家政权,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暴力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之一。所以宗教极端势力及其恐怖活动正成为影响当今世界政局稳定和地区安全的严重威胁。新疆宗教极端势力受到复杂国际因素和民族分裂主义以及历史等诸多原因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新疆得到迅速传播发展,并形成势力。一些民族分裂分子的头目利用改革开放后较为宽松的政策,抓紧培植骨干力量,在信教群众中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和“圣战”邪说。并不断派其成员赴境外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训练,并从事贩卖毒品、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宗教极端主义宣传,鼓动通过“圣战”推翻世俗政权。就是这部分持有宗教极端思想的暴力恐怖分子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在新疆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和针对爱国宗教人士的暗杀案件,造成了相当数量的各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伤亡。如:1996年5月12日清晨,78岁的中国伊协副会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伊协会长、喀什市艾提尕清真寺伊玛目、哈提甫阿荣汗·阿吉在前往艾提尕清真寺主持乃玛孜的途中,3名穷凶极恶的宗教极端分子,对这位毫无反抗能力、深受穆斯林群众爱戴的老人疯狂砍杀,连捅20余刀。

    这些都是暴力恐怖分子对新疆各族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

    近年来,我区出现的“伊扎布特”、“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组织、团伙以伊斯兰教“改革派”的面目出现,以简化宗教礼仪和婚丧嫁娶仪式、拒收财礼,来迎合人们的心理需求;他们把人按照宗教信仰简单地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曲解《古兰经》中“吉哈德”的原意,宣扬只有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死后才能进“天堂”的歪理邪说;以非法教经、讲经等活动形式,强迫妇女蒙面;不准群众在办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不能给亡人过乃孜尔等,并妄断“阿拉力”“哈拉木”,在信教群众中造成思想混乱;他们利用信教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向信教群众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甚至煽动和制造暴力恐怖案件,在社会造成恐慌。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区宗教领域的稳定,而且影响了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

    从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和整个发展历史来看,反对滥施暴力、主张和平是伊斯兰教所倡导的。新疆各族穆斯林群众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形成了爱国、爱教、爱和平的光荣传统。而宗教极端主义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十分崇尚暴力恐怖活动,甚至滥杀无辜,完全违背了伊斯兰教主张和平、反对暴力的基本教义,也是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党和政府加强防范宗教极端势力的思想渗透和坚决打击其暴力恐怖行为,既是中国法律赋予的历史责任,也是维护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反对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

    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认清宗教极端思想践踏伊斯兰教基本精神、亵渎伊斯兰教教义、破坏安定团结的险恶用心,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散布的极端思想,剥掉其宗教外衣,揭露其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形成对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家园,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巡视员 阿扎提·乌买尔)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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