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近日,山西省怀仁县检察院根据办案实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工作方法,建立了与未成年当事人家长约谈制度。
该项制度由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针对每个未成年人的特点,约谈其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及性格特征,详细解释案件相关情况,重点对该未成年人今后的教育提出意见,引导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寻找适合孩子自身特点的教育监护方式,确保孩子思想端正,心态积极,恢复自信,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办案检察官还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强化约谈效果。(李勇强 曹斯胤 朱德强)
·山西怀仁青少年维权落实“六到位”
·山西怀仁法院司法门诊省资源减诉累
·山西怀仁“司法门诊”全力攻克民商“病事”
·山西怀仁70部“大鼻子”校车运营
·山西怀仁法院利用“四合一”保廉洁